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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詞格律:什麼是“拗救”?

“拗救”是指前面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後面應補上一個平聲,

也叫“救平”,但注意補救的字不能在句末。凡經過拗救的句子,就算合律!

一些特定的格式,如五言"平平仄平仄"、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也可以認為是拗句的一種。但由於比較常用,自然跟一般拗句不同了。

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出句自救

①出句自救──在(仄仄)“平平平仄仄”句式中,因為是仄聲字在句末,所以這句詩肯定是出句。這種格式又可變成“平平仄平仄”,即第三字位置該用“平”而用了“仄”,

於是在第四字位置補回一個平聲字,叫做“三拗四救”(如果是七律就是“五拗六救”了,但七律這個也不是絕對的,也可“三拗五救”)式。

注意:出句自救只限於這種情況,不是任何出句都可亂隨意變化的。這條規定可以用四句口訣來幫助記憶:

“平平平仄仄→平平仄平仄。三拗四來救,一定要記得。”

孤平拗救②孤平拗救──在“(仄仄)平平仄仄平”這種句式中,句末的平聲字是押韻的要求,
必須用的,因此不算它。除它之外,這句就只有前面兩個平聲字。這時,如果第一個字也變成了仄聲,就叫做犯孤平。那麼,就必須把第三個字變成平聲來進行補救。這就叫做“孤平拗救”。

如,“仄仄平平仄”(七律則為平平仄仄平平仄)這種句式,又可寫變成“仄仄仄平仄”(這是因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不過這樣一來,對句就必須變成“平平平仄平”(七律則為仄仄平平平仄平)”,

在對句增加一個平聲字來彌補出句中缺少的平聲字,即第三個字必須變成平聲字。所以叫“對句救出句式的孤平拗救”。

典型的例子如白居易的《草》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

(對句第三個字變成平聲字,即“吹”救“不”)、

陸遊《夜泊水村》的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

“仄平仄仄仄仄仄,平仄仄平平仄平”

(對句第五個字變成平聲,“無”救“萬”)

因為五律第三字、七律第五字可平可仄,

所以“孤平拗救”就是在救句中的“三”“五”位置上補平!

兩救

③兩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於對句,那麼,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這種格式又可以變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這時,就要把對句的第三個字位置變成平聲字以相補救,這屬於對句救出句。但如果這個出句又是個“孤平拗救”式,則構成這第三個平聲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這就是兩救。

可以利用這首詩構成兩救的口訣:“報國有萬死,向人無再青。無字救兩拗,佳例要記清。”

兩救

③兩救──如果“平平仄仄平”用於對句,那麼,它的出句就是“仄仄平平仄”,這種格式又可以變成“仄仄仄平仄”甚至“仄仄仄仄仄”,這時,就要把對句的第三個字位置變成平聲字以相補救,這屬於對句救出句。但如果這個出句又是個“孤平拗救”式,則構成這第三個平聲字既救出句的第三或者第四字,又救本句的第一字,這就是兩救。

可以利用這首詩構成兩救的口訣:“報國有萬死,向人無再青。無字救兩拗,佳例要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