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中信銀行麗水分行違反規定被罰款30萬元

千龍網北京6月1日訊 近日,中國銀監會麗水監管分局發佈的行政處罰資訊顯示,中信銀行麗水分行將信貸資金轉作定期存款用於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被罰款人民幣30萬元。

處罰信息截圖

麗銀監罰決字〔2017〕1號顯示,中信銀行麗水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姓名為潘文奇。“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欄顯示,信貸資金轉作定期存款用於銀行承兌匯票質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五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案件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206號),

中國銀監會麗水監管分局對中信銀行麗水分行作出罰款人民幣30萬元的行政處罰。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