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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分析:抓党建,鑄就國企發展之魂

今年3月,國資委黨委、中央紀委駐國資委紀檢組對查處的中國鐵路物資(集團)總公司、中國冶金科工集團有限公司兩起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案件進行了通報。通報指出,党的領導弱化、党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

是兩起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案件發生的根本原因。

全面從嚴治党,國企不能例外。党領導下的國有企業是以公有制為主體的經濟基礎的重要體現,決不能因為是市場主體,就只強調企業的市場屬性,而把党的領導放一旁,忘記黨性原則和政治立場。

黨建缺失,是一些國有資產損失案發生的重要原因

國有企業發展關乎國民經濟命脈,國有資產涉及每一位公眾的切身利益。雖然,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不乏市場變化、經營管理等技術方面的因素,但從各級巡視結果回饋和查處的案例來看,國企党的建設出了問題卻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

有的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錯誤地認為,

國企領導雖肩負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重任,但賺了是國家的,賠了也由國家頂著,更不會從黨紀方面受到任何問責。在忙於業務的同時,一些國企黨員領導幹部把党的領導、党的建設拋諸腦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長期缺失,造成的後果便是:一些國有企業“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虛設,決策成了一把手的“一言堂”、分管領導的“自留地”;一些國有企業領導對資產和資金疏於管理,
國有財產成了被少數人瓜分的“唐僧肉”。

武漢鋼鐵(集團)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鄧崎琳就是一個反面典型。武鋼此前被中央巡視組指出存在“違規決策,管理混亂,造成國有資產巨額損失”等問題,就與鄧崎琳不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密不可分。

有的國企黨員幹部看重業務、忽視黨建,認為只要抓好業務,其他都是“小節”。有的人甚至不把黨組織放在眼裡、不把黨紀記在心上,

明目張膽地違反政治紀律和工作紀律,甚至以權謀私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2009年至2013年,中國鐵物原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宋玉芳,原黨委書記李文科等人,拒不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決定,主導並推廣中國鐵物違規開展融資性貿易,對子企業疏於管理,放縱風險發生,造成巨大經濟損失。

江西省委對17家省屬國企專項巡視的回饋結果也顯示,“個別領導幹部為親友經商提供便利,

內外勾結致使國有資產流失,個別二級單位進行虛假貿易涉嫌利益輸送”“個別領導幹部為親友經商提供便利,內外勾結致使國有資產流失,個別二級單位進行虛假貿易涉嫌利益輸送”“有的領導幹部吃裡扒外,身為國企領導幹部,還在私企擔任職務,國企與私企合作,涉嫌利益輸送”。這些,都與國有企業党的領導弱化、党的建設缺失不無關係。

有專家認為,國有資產損失說到底還是人的問題。黨委書記不履行主體責任,沒有按照程式決策,甚至聽不進黨委其他成員的意見;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以及紀檢組對發現的貪腐、違紀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黨內監督不到位……這些都是國企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具體表現。

加強党的建設與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同向而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党的建設,是我國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然而,在經濟發展和國企改革大潮中,我們的這種優勢在一些國企中出現了淡化和弱化。

許多案例表明,國有企業党的領導弱化、党的建設缺失,往往與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沒有履好職、盡好責有很大關係。有的國企黨委主要負責人政治立場不堅定,在堅持党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等重大問題上動搖模糊;有的缺乏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讓一些錯誤言論大行其道;有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力,面對大是大非不敢亮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致使企業黨組織軟弱渙散,最終影響到國有企業整體的健康發展。

加強國有企業党的領導、党的建設,是為了深入推進國企改革和發展。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著“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如果黨內政治生活不能正常化,黨內監督流於形式,党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出來,那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也無從保證,更容易出現腐敗等問題。

毫無疑問,那些認為國有企業黨建與發展背道而馳的觀念,無疑是錯誤的。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加強党的建設與加強國企改革發展不僅是並行不悖的,而且是同向而行的。

加強黨建,發揮黨組織在國企的領導核心作用

從通報或查處的國企“窩案”“個案”看,國企黨建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必須從根本上加強國企党的建設,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真正讓黨規黨紀在國企嚴起來,讓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下去。

2015年,中央印發了《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党的建設的若干意見》,其目的就是一手加強党的建設,一手深化國企改革,雙管齊下。

加強國企党建,黨員領導幹部是關鍵。一方面,要對其加強黨性教育、堅定理想信念;另一方面,要採取多種措施,壓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同時,要加大追責力度,對違反黨紀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式對待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黨中央精神只喊口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變形走樣導致嚴重後果的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堅決問責,形成震懾。

針對党的領導、党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問題,重點從體制機制上找原因,拿出有效管用的硬措施,把加強党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明確國企黨組織的領導體制和工作制度。在新一輪國企國資改革中,山東省首批試點企業之一的魯信集團改建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後,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明確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地位,從組織結構上確保黨組織能夠參與並引領公司治理。

最後,要進一步夯實國企黨委(黨組)的管黨治党責任,完善國企黨內監督的制度辦法。近期出臺的《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了中央企業黨委的主體責任、書記的第一責任、專職副書記的直接責任、班子其他成員的“一崗雙責”,從責任體制、責任內容、責任履行、責任考核和監督、責任追究五個方面,對中央企業黨建工作提出了全方位要求。

“針對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案件暴露的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權力監督約束失控的問題,特別是對國資委和派駐中央企業監事會的反復提醒置之不理、置若罔聞,根本不把黨章黨規黨紀當回事、不把上級三令五申當回事的突出問題,堅決把該建立的制度建立起來,該執行的規定執行到位,使黨員幹部心有戒尺、行有準繩。”國資委黨委書記郝鵬表示。(段江衛)

反腐微力量

針對在党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典型問題,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黨組織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先後查處典型問題304個,問責黨組織26個,追責53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1人。

@陽光舞甜橙

挑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擔子”,種好管黨治黨的“責任田”,國有企業的黨員領導幹部責無旁貸。

@歲月如歌小斌

國企、央企要抓業務生產,更要抓党的建設,把党建作為企業發展的根本保證。

(以上摘自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留言板)

@甯化 劉上連

責任的落實不是嘴上說說,只有讓在黨建中失職失責的黨員領導幹部重重地“挨板子”,才能督促國有企業黨組織進一步加強管黨治黨,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邁進。

@祥雲 秦政娟

國有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關係到我國經濟發展的全域。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正風氣,明職責,為國有企業持續發展強根固魂。

@寶雞 張華剛

針對在党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問題,推動問責常態化,有利於加強國有企業党的領導,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全覆蓋、無死角。

(以上摘自“中國紀檢監察報社評論”群)

有專家認為,國有資產損失說到底還是人的問題。黨委書記不履行主體責任,沒有按照程式決策,甚至聽不進黨委其他成員的意見;黨委領導班子成員以及紀檢組對發現的貪腐、違紀問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黨內監督不到位……這些都是國企全面從嚴治黨不力的具體表現。

加強党的建設與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同向而行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党的建設,是我國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然而,在經濟發展和國企改革大潮中,我們的這種優勢在一些國企中出現了淡化和弱化。

許多案例表明,國有企業党的領導弱化、党的建設缺失,往往與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沒有履好職、盡好責有很大關係。有的國企黨委主要負責人政治立場不堅定,在堅持党的領導、堅持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等重大問題上動搖模糊;有的缺乏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讓一些錯誤言論大行其道;有的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力,面對大是大非不敢亮劍……落實“兩個責任”不力致使企業黨組織軟弱渙散,最終影響到國有企業整體的健康發展。

加強國有企業党的領導、党的建設,是為了深入推進國企改革和發展。國有企業黨組織發揮著“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如果黨內政治生活不能正常化,黨內監督流於形式,党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出來,那麼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也無從保證,更容易出現腐敗等問題。

毫無疑問,那些認為國有企業黨建與發展背道而馳的觀念,無疑是錯誤的。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加強党的建設與加強國企改革發展不僅是並行不悖的,而且是同向而行的。

加強黨建,發揮黨組織在國企的領導核心作用

從通報或查處的國企“窩案”“個案”看,國企黨建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必須從根本上加強國企党的建設,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真正讓黨規黨紀在國企嚴起來,讓管黨治黨責任落實下去。

2015年,中央印發了《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和《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党的領導加強党的建設的若干意見》,其目的就是一手加強党的建設,一手深化國企改革,雙管齊下。

加強國企党建,黨員領導幹部是關鍵。一方面,要對其加強黨性教育、堅定理想信念;另一方面,要採取多種措施,壓實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同時,要加大追責力度,對違反黨紀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以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方式對待黨中央決策部署,貫徹黨中央精神只喊口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變形走樣導致嚴重後果的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堅決問責,形成震懾。

針對党的領導、党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問題,重點從體制機制上找原因,拿出有效管用的硬措施,把加強党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明確國企黨組織的領導體制和工作制度。在新一輪國企國資改革中,山東省首批試點企業之一的魯信集團改建為國有資本投資公司後,通過修訂公司章程,明確黨組織的政治核心和領導核心地位,從組織結構上確保黨組織能夠參與並引領公司治理。

最後,要進一步夯實國企黨委(黨組)的管黨治党責任,完善國企黨內監督的制度辦法。近期出臺的《中央企業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了中央企業黨委的主體責任、書記的第一責任、專職副書記的直接責任、班子其他成員的“一崗雙責”,從責任體制、責任內容、責任履行、責任考核和監督、責任追究五個方面,對中央企業黨建工作提出了全方位要求。

“針對國有資產重大損失案件暴露的違反民主集中制原則、權力監督約束失控的問題,特別是對國資委和派駐中央企業監事會的反復提醒置之不理、置若罔聞,根本不把黨章黨規黨紀當回事、不把上級三令五申當回事的突出問題,堅決把該建立的制度建立起來,該執行的規定執行到位,使黨員幹部心有戒尺、行有準繩。”國資委黨委書記郝鵬表示。(段江衛)

反腐微力量

針對在党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的典型問題,國資委黨委和中央企業黨組織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2016年11月至2017年4月,先後查處典型問題304個,問責黨組織26個,追責534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31人。

@陽光舞甜橙

挑起全面從嚴治黨的“擔子”,種好管黨治黨的“責任田”,國有企業的黨員領導幹部責無旁貸。

@歲月如歌小斌

國企、央企要抓業務生產,更要抓党的建設,把党建作為企業發展的根本保證。

(以上摘自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留言板)

@甯化 劉上連

責任的落實不是嘴上說說,只有讓在黨建中失職失責的黨員領導幹部重重地“挨板子”,才能督促國有企業黨組織進一步加強管黨治黨,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邁進。

@祥雲 秦政娟

國有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關係到我國經濟發展的全域。黨員領導幹部一定要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正風氣,明職責,為國有企業持續發展強根固魂。

@寶雞 張華剛

針對在党的建設和黨的事業中失職失責問題,推動問責常態化,有利於加強國有企業党的領導,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全覆蓋、無死角。

(以上摘自“中國紀檢監察報社評論”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