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假籌碼兌換賭場百萬元 詐騙集團首腦判監七年多
(此文為新加坡新聞)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使用的假籌碼,
跨國假籌碼團夥把真假籌碼混在一起,在一夜之間以1291個面值1000新元(約5000人民幣)的假籌碼,到本地綜合度假勝地賭場兌換129萬1000新元(約634萬人民幣)現金。
這是自本地兩家賭場2010年開業以來發生的最大起賭場詐騙案。警方事後逮捕15名團夥成員,潛逃的團夥首腦卓福添(55歲)前年底在馬來西亞落網。
被告卓福添否認有罪,
法官下判時說,被告使用的假籌碼,就連賭場管制局專家也無法一眼看出,必須使用特別儀器。
法官說,案件涉及公眾利益,被告有預謀和有計劃幹案,負責指揮和協調行動。此外,被告面對很多控狀,涉及的假籌碼數量很多。
被告的團夥有至少18名成員,其中兩人謝偉添(48歲)和蕭畢龍(65歲)和是他招募,前者幫他招募跑腿,
2015年11月22日,被告計畫到濱海灣金沙賭場幹案,蕭畢龍和謝偉添,以及謝偉添招募的16名跑腿參與行動。被告策劃這次的行動。
被告等人在22日晚上到隔天清晨,一夜之間以1291個面值1000新元的假籌碼,
被告在同月23日將33萬5400元存入自己的銀行戶頭。12月1日,他知道警方找他,立刻提錢,帶著錢非法出境進入馬來西亞。警方至今未起回該筆錢。
在逃跑前,被告指示蕭畢龍丟掉手機,自己也將手機裡關於該次行動的資料刪除。
警方事後逮捕13名跑腿,其中三人潛逃。這13名跑腿先後認罪,其中一人判監14個月,其餘12人坐牢五個月到七個月不等。蕭畢龍和謝偉添也在落網後被控,
被告是前年12月31日在馬來西亞落網,並在去年1月1日引渡回新加坡,過後被控上國家法院,面對174項使用假籌碼,觸犯賭場管制法令,以及一項抵觸移民法令控狀。
本案的兩名主控官是阿索卡副檢察司和李明傑副檢察司。
主控官促請法官嚴懲被告,主控官指出,假籌碼與假鈔相似,案件涉及公眾利益。主控官說,
主控官也說,被告案發後潛逃,也沒做出賠償,而且毫無悔意。(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