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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大戰”共用單車 城中村是重災區

今天咱們又要來說說共用單車被破壞的話題,自打共用單車進入昆明以來,這個話題似乎就沒有停止過。在破壞共用單車的隊伍中,有一股生力軍——熊孩子,別看他們年紀小,

但無所顧忌,擁有高超的開鎖技術,很多人已經見識過他們的破壞力。

最近,有市民打進條碼熱線65333333說,在灃源路蒜村,有上百輛共用單車遭到撬鎖破壞,而破壞這些小黃車的全都是一些未成年的孩子。

記者來到蒜村,村裡的小路上,小黃車堆積如山。幾乎每一輛車的鎖都已經被撬壞,一些未成年人正騎著車玩耍。

記者:“它的鎖呢?”

孩子:“人家撬掉了。”

記者:“是用什麼撬掉的?”

孩子:“石頭。”

有孩子說,他騎的小黃車是別人給他的,到手時車鎖已經被損壞。記者觀察發現,村子裡的小黃車幾乎沒有一輛是完好的,有的鎖被撬壞,有的連輪胎和座椅都被拆了下來。

繼續往村裡走,幾個孩子正蹲在路邊圍著一堆小黃車,見到記者,孩子們四散離開。

孩子:“這不是我弄的,我們剛剛才來,我們在這裡看。”

熊孩子開鎖方法多

一個小男孩說,他曾見到過大一點的孩子撬小黃車的鎖。

孩子:“他們拿螺絲刀,拿石頭敲,敲在鎖上,尖尖的那裡,一敲那個就會自動開了。”

村裡除了ofo的小黃車,也有永安行和摩拜的共用單車,

同樣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損壞。雖然各家共用單車智慧鎖的構造不同,但村裡的孩子幾乎都研究出了撬鎖的方法。

孩子:“除了這種車,還有那種車,他們用水一弄就開了。”

隨後孩子帶著記者來到一個角落裡,這裡停放著三輛摩拜的共用單車,車鎖也已經被撬開。

孩子:“這種車是這裡,你看這裡有個孔,拿火一燒,拿水倒進去,倒進裡面就會開了。”

用石頭敲,用螺絲刀撬,用火燒,用水澆……各種破壞共用單車智慧鎖的做法,孩子們說得頭頭是道。小編只想說,這種鑽研的精神怎麼不用在學習上呢?

上百輛共用單車遭到損壞,這已經超越了熊孩子調皮搗蛋的範疇。律師表示,未成年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監護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一位元市民向記者提供了一段視頻,視頻中兩個十來歲的孩子正在撬共用單車的車鎖。這個身著藍色上衣的小男孩正用工具撬動小黃車的車鎖,撬了一會兒鎖沒開,看到有人拍攝,小男孩推著車走了。

而在小男孩的旁邊,有一輛車輪已經被完全拆卸的小黃車。

市民張先生:“我們村子裡面外來人口太多了,都是這些小孩子,拿著磚頭,拿著東西就直接把鎖敲開了就玩了,騎了沒有氣了輪胎壞了,騎不走了就被全部拆散了。”

張先生說,蒜村外來務工人員多,孩子也多。平時孩子們放學後沒有地方去,小黃車就成了他們的玩具。

沒有智慧手機掃碼解鎖,他們就想出了暴力破壞車鎖的辦法。一些被騎壞的小黃車則被大卸八塊,零件到處都是。部分小黃車的車身還有被火燒過的痕跡,這是為什麼呢?在蒜村的一個廢品回收市場,記者找到了答案。這些被拆卸掉零件的小黃車,又被用火燒掉了車身的油漆,最後被當成廢品給賣了。

不止是蒜村,在距離蒜村只有兩三公里遠的北倉村,同樣有共用單車被破壞的現象。市民黃先生拍攝的這段視頻中,十多輛小黃車堆放在一起,要麼是車輪被卸,要麼是車胎被毀。

法律責任

那麼未成年人破壞共用單車,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呢?律師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不過,目前昆明還沒有因為孩子破壞共用單車而父母受到懲罰的案例,如何才能真正杜絕共用單車被破壞的現象呢?你有什麼想法?歡迎留言。

用石頭敲,用螺絲刀撬,用火燒,用水澆……各種破壞共用單車智慧鎖的做法,孩子們說得頭頭是道。小編只想說,這種鑽研的精神怎麼不用在學習上呢?

上百輛共用單車遭到損壞,這已經超越了熊孩子調皮搗蛋的範疇。律師表示,未成年人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監護人需要承擔侵權責任。

一位元市民向記者提供了一段視頻,視頻中兩個十來歲的孩子正在撬共用單車的車鎖。這個身著藍色上衣的小男孩正用工具撬動小黃車的車鎖,撬了一會兒鎖沒開,看到有人拍攝,小男孩推著車走了。

而在小男孩的旁邊,有一輛車輪已經被完全拆卸的小黃車。

市民張先生:“我們村子裡面外來人口太多了,都是這些小孩子,拿著磚頭,拿著東西就直接把鎖敲開了就玩了,騎了沒有氣了輪胎壞了,騎不走了就被全部拆散了。”

張先生說,蒜村外來務工人員多,孩子也多。平時孩子們放學後沒有地方去,小黃車就成了他們的玩具。

沒有智慧手機掃碼解鎖,他們就想出了暴力破壞車鎖的辦法。一些被騎壞的小黃車則被大卸八塊,零件到處都是。部分小黃車的車身還有被火燒過的痕跡,這是為什麼呢?在蒜村的一個廢品回收市場,記者找到了答案。這些被拆卸掉零件的小黃車,又被用火燒掉了車身的油漆,最後被當成廢品給賣了。

不止是蒜村,在距離蒜村只有兩三公里遠的北倉村,同樣有共用單車被破壞的現象。市民黃先生拍攝的這段視頻中,十多輛小黃車堆放在一起,要麼是車輪被卸,要麼是車胎被毀。

法律責任

那麼未成年人破壞共用單車,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呢?律師表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不過,目前昆明還沒有因為孩子破壞共用單車而父母受到懲罰的案例,如何才能真正杜絕共用單車被破壞的現象呢?你有什麼想法?歡迎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