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斑馬線不禮讓行人將面臨記3分罰50元的處罰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6月15日報導 斑馬線不禮讓行人將面臨扣3分,
下午兩點半,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來到永陵路上,正對撫琴北巷小路口處有一條斑馬線,並且沒有交通信號燈,當行人過馬路時,少數車輛主動停下禮讓行人,可絕大多數司機仍選擇快速通過,
家住撫琴北巷的市民劉先生抱著小女兒在斑馬線處等候過馬路,此時的車流量並不小,劉先生等到沒車後抱著女兒過了馬路,劉先生告訴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他長期都會在這裡過馬路,有些車會主動禮讓,“當然,也遇到過不禮讓的,但是他不讓我我就讓他吧,不能因此而衝突”。
下午三點過,黎先生駕駛車輛路過該斑馬線時,
交警二分局民警呂宏偉介紹,《道法》第四十七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
此外,呂宏偉告訴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在斑馬線前方都會有兩個菱形的標示,提醒駕駛員前方有斑馬線。“這一標示就是為了提示駕駛員前方有斑馬線,
對於斑馬線不禮讓行人而釀成的事故時常發生在我們的身邊。今年5月26日,成都就發生了一起這樣的交通事故,當日11時30分,松某駕駛車牌號為川A8HV**的小型客車,沿蜀興西街由西向東行駛至蜀興西街9號時,與沿人行橫道橫過道路的行人楊某某刮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