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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後捐精者其精子孕育的嬰兒數目嚴格規定不得超過25個

荷蘭人工受孕資料組織SDKB的主席Joop Laven接受共同日報(AD)的採訪,

表示正在完善一個全國性的系統,對於人工受孕的資料嚴格管理和控制,規定一名捐精者,其精子孕育的嬰兒,不可超過25個。

日前,關於人工受孕的違例新聞不斷曝光,雖然,上述規定一早已經存在,但是,在荷蘭Barendrecht的人工受孕診所Bijdorp和阿納姆的醫院Rijnstate,都出現嚴重違例的情況,嚴重的甚至超過50個。

雖然,目前每家人工受孕診所都要向SDKB申報有關手術的詳細資料,但是,彼此之間卻沒有溝通,而SDKB也缺乏一個全國的概覽,因此,捐精者可以前往不同的診所或醫院捐贈,其精子孕育的嬰兒數目可能超過25個。

在構想的新系統中,這種現象受到控制,一個捐精人不可能到處捐精子,當證實已經達到25名嬰兒的時候,他的捐精活動就將被停止。

但是,這個由全國婦科醫生工作小組NVOG提出的建議還需要法律的依據,因為目前檢查的工作不是由SDKB完成的。

NVOG和SDKB也共同發起宣傳活動,呼籲2004年捐贈精子的人士主動申報,以利人工受孕的嬰兒能夠知道自己的生物父親是誰。荷蘭在2004年之前還實行匿名捐精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