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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出臺意見,對工程監理轉型發展提出五點新要求

住建部近日發佈《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促進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意見》,
對工程監理行業轉型升級、創新發展作出部署,並明確提出五點新要求。

一是鼓勵支援監理企業為建設單位做好委託服務的同時,進一步拓展服務主體範圍,積極為市場各方主體(包括政府、保險機構等)提供專業化服務。

二是對於選擇具有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的企業開展全過程工程諮詢服務的工程,可不再另行委託監理。

三要結合有條件的建設專案試行建築師團隊對施工品質進行指導和監督的新型管理模式,試點由建築師委託工程監理實施駐場品質技術監督。

四要推動企業資質標準與註冊執業人員數量要求適度分離,健全完善註冊監理工程師簽章制度,強化註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責任落實,

推動建立監理工程師個人執業責任保險制度。

五要開展監理企業向政府報告品質監理情況的試點,建立健全監理報告制度。對違反有關規定、造成品質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負有責任的監理企業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等行政處罰,給予負有責任的註冊監理工程師暫停執業、吊銷執業資格證書、一定時間內或終生不予註冊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