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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宣佈“租購同權”!租房者的春天來了嗎?

近日,廣州發佈《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為了鼓勵發展租房市場,廣州市政府出臺了16條扶持措施,首次提出“讓租者幸福居住”的口號。

其中既包括租賃住房用地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等宏觀政策,

也包括房屋出租稅收減免、允許滿足條件的租房人群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學校等微觀措施。

1

租房可就近入學

《方案》明確,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

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安排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產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

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2

公積金提取額度增加

《方案》提出,職工提供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和發票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月提取最高限額由原來的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30%,提高至不超過上年度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倍的40%。

具體實施細則由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制定。

3

出租住房稅收有優惠

《方案》明確:

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徵收率減按1.5%計算繳納增值稅;

對個人出租住房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2017年底之前可按規定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

對房地產仲介機構提供住房租賃經紀代理服務,適用6%的增值稅稅率;

對一般納稅人出租在實施營改增試點前取得的不動產,

允許選擇適用簡易計稅辦法,按照5%的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4

租金不能隨便漲

《方案》指出,要保護承租人的穩定居住權。通過對租期和租金依法進行規範,控制承租人租房成本,保障承租人長期、穩定的居住權益。

5

中低收入公積金繳存人優先租賃

《方案》指出,將在公共租賃住房中劃出一定比例,優先租賃給符合廣州市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規定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積金繳存人。

此外,為了實現租者幸福居住,《工作方案》還對職能部門監管提出了新的要求,如必需加強租賃房屋傢俱家裝環保安全、燃氣消防安全監督等。

除了以上這些來穗人員可以享受到的實實在在的福利外~本次出臺的政策還有這些亮點↓↓↓

租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

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租賃住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

自持租賃住房面積成為拿地“砝碼”

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後,由競價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

商業用房可改造成住房出租

經相關部門批准改建後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變,調整後用水、電、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

可按照住宅設計規範改造住房後出租

改造中,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必須確保消防設施、防水功能、排汙功能完好有效;不得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不得加建衛生間、廚房。租賃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臥室”“起居室”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具體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

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

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城中村”住房,將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等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範管理。

成立市級房屋租賃投資公司

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負責統籌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發展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

支援傳統物業服務企業向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轉型,拓寬服務領域,鼓勵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提供房屋租賃仲介、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

建設房屋租賃資訊服務平臺

推廣線上線下租賃服務一體化,實現現代租賃產業鏈條資訊的全方面交互,保障住房租賃市場供需資訊透明、交易規則透明、各方信用透明。

《工作方案》指出,到2020年,廣州將形成互相補充、協同發展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多層面支援住房租賃消費需求;建設透明、誠信、有序、活躍的住房租賃市場。

據悉,為了構建“購租並舉”住房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對住房租賃市場涉及的十餘個職能部門做了具體分工,由廣州市教育局、國土規劃委、住房城鄉建設委、地稅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牽頭單位承擔主體責任,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原則上8月底前公佈實施。

租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

增加租賃住房用地有效供應,租賃住房用地供應納入年度土地供應計畫。

自持租賃住房面積成為拿地“砝碼”

以“招拍掛”方式出讓商品住房用地的,土地溢價率超過一定比例後,由競價轉為競自持租賃住房面積。

商業用房可改造成住房出租

經相關部門批准改建後的住房,其土地使用年限不變,調整後用水、電、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改建後的租賃住房,不得銷售。

可按照住宅設計規範改造住房後出租

改造中,不得改變原有防火分區、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設施,必須確保消防設施、防水功能、排汙功能完好有效;不得損壞或者擅自變動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影響房屋安全;不得加建衛生間、廚房。租賃住房應當以原設計的“臥室”“起居室”為最小出租單位,不得按床位出租。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本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具體標準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制定。

發展“城中村”現代租賃服務業

鼓勵村集體、經濟聯社租賃經營“城中村”住房,將符合安全、消防、衛生等條件的住房統一出租,規範管理。

成立市級房屋租賃投資公司

成立廣州住房租賃發展投資有限公司(暫定名)。負責統籌全市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賃住房、棚戶區改造、人才安居住房、直管公房等)的投資、融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發展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

支援傳統物業服務企業向既有建築現代服務業轉型,拓寬服務領域,鼓勵開展“管家式”服務,為業主提供房屋租賃仲介、代管理、代維修等服務。

建設房屋租賃資訊服務平臺

推廣線上線下租賃服務一體化,實現現代租賃產業鏈條資訊的全方面交互,保障住房租賃市場供需資訊透明、交易規則透明、各方信用透明。

《工作方案》指出,到2020年,廣州將形成互相補充、協同發展的租賃住房供應體系;多層面支援住房租賃消費需求;建設透明、誠信、有序、活躍的住房租賃市場。

據悉,為了構建“購租並舉”住房長效機制,《工作方案》對住房租賃市場涉及的十餘個職能部門做了具體分工,由廣州市教育局、國土規劃委、住房城鄉建設委、地稅局、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牽頭單位承擔主體責任,制訂具體實施細則,原則上8月底前公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