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慘痛!幼稚園校車遺落幼兒致死,折射幼稚教育資源供給失衡

半個月以來,河北省發生四起幼稚園校車遺落幼兒致死事故。事發地分別在保定、唐山、石家莊、廊坊。四起事故中,除唐山的那家幼稚園,其他均屬無證幼稚園,接送車輛也均不合規。

幾乎所有談及這件事情的人,都會說這麼一句話:“只要檢查一下人數,怎麼會落下孩子?”7月14日,河北省教育廳發佈了《關於強化民辦幼稚園接送幼兒車輛管理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級教育部門對幼稚園進行全面排查。(《新京報》7月24日)

炎炎夏日中,慘劇讓人聽了脊背發涼。

哀歎之餘,更有必要追問:為何在短短半個月時間內,悲劇竟被一次次以相同的方式複製?媒體的後續調查顯示,從孩子上車到放學,幼稚園方面至少有三次機會,包括點名、清點人數,避免將幼兒遺忘在車內。可這些該有的防禦環節都失守了。到底是什麼促成了這致命性的疏忽,暫時不得而知。無論如何,如果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強一點,僥倖心理少一些,
從教師到校車司機都打起十二分精神,類似慘劇的發生概率必定要低得多。

四家涉事幼稚園中,只有一家屬於有資質的幼稚園,這契合了人們對於“奪命校車”事故背後幼稚園管理無序化的想像。無資質,說明游離在正常的監管之外,相應地,在硬體條件、安全意識方面,往往都與正規幼稚園有明顯差距。據此推測,就更容易發生將幼兒遺忘在車內的慘劇。那麼,為避免“奪命校車”事故再度發生,

是否將“問題幼稚園”統一關停即可“藥到病除”?事情遠沒那麼簡單。

且不說,這次出事的幼稚園中,本就有具備資質者。囿於這些無資質幼稚園在現實中的作用,一味關停帶來的新問題恐怕比所解決的問題要多得多。無資質幼稚園存在的安全隱患,

家長未必不知道,但很多時候不過是無可奈何的次優選擇。比如,成本低,距離近,滿足了一些區域特別是農村地區的幼教需求。事故發生後,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對問題幼稚園進行查封、排查,確實必要。然而,本來在這些幼稚園學習的孩子何去何從?

說到底,幼稚園校車悶死孩子也好,校車交通事故多發也好,在某種程度上,所折射的仍是幼稚教育資源在供給上的失衡和低品質的現狀。

校車從無到有,固然是一種進步,但正如種種悲劇所揭示的,一旦提供的校車不合格(涉事的校車多為非規範校車),或者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未有根本提升,也會衍生出新的安全風險。這說明,是否擁有校車、硬體是否足夠,並不是衡量幼教資源和幼教品質的唯一指標。

事發後,那些沒有資質的幼稚園可以被相關部門直接鑒定為“非法”,然而,在事故發生之前,相關部門真的對此完全不知情嗎?事實上,無資質幼稚園如此大量存在,本身就已經說明太多問題。雖說這次出事的幼稚園中也有經過相關部門認定的,類似的安全事故,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幼教資源整體上的供不應求和公共投入不足,無疑是類似安全事故多發的一大現實背景。

當然,結合社會現實來看,孩子被遺忘在車內,引發慘劇,並非幼稚園所獨有。有媒體統計,僅2006年至2017年,我國就至少發生25起兒童被忘在車內的事件,超20人死亡,應承擔責任的不僅有那些疏忽大意的幼稚園,還有一些粗心的家長。而家長將孩子遺忘在車中的事件,在國外也多有發生。這一突出現象也提醒公眾汽車社會所蘊藏的另一種風險。

如何避免家長的粗心大意?比如美國法律會追究家長的監護責任,甚至對家長進行刑事指控。近年來,我國也有一些專家學者呼籲從立法角度來提升家長的責任意識。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技術層面的建議,比如,讓孩子學會自救,按喇叭、拍打窗戶、開雙閃等等,再比如呼籲汽車廠商在車內設置汽車呼救系統,等等。這些建議是否真的有效,暫時還不好說,對某個問題“開藥方”也似乎總是容易的,但置於幼兒慘劇疊生的公共語境下,責任鏈條中的每個人或部門,理當要改變或做點什麼。唯有行動,方能真正減少悲劇。

朱昌俊

事發後,那些沒有資質的幼稚園可以被相關部門直接鑒定為“非法”,然而,在事故發生之前,相關部門真的對此完全不知情嗎?事實上,無資質幼稚園如此大量存在,本身就已經說明太多問題。雖說這次出事的幼稚園中也有經過相關部門認定的,類似的安全事故,也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但幼教資源整體上的供不應求和公共投入不足,無疑是類似安全事故多發的一大現實背景。

當然,結合社會現實來看,孩子被遺忘在車內,引發慘劇,並非幼稚園所獨有。有媒體統計,僅2006年至2017年,我國就至少發生25起兒童被忘在車內的事件,超20人死亡,應承擔責任的不僅有那些疏忽大意的幼稚園,還有一些粗心的家長。而家長將孩子遺忘在車中的事件,在國外也多有發生。這一突出現象也提醒公眾汽車社會所蘊藏的另一種風險。

如何避免家長的粗心大意?比如美國法律會追究家長的監護責任,甚至對家長進行刑事指控。近年來,我國也有一些專家學者呼籲從立法角度來提升家長的責任意識。除此之外,還有一些技術層面的建議,比如,讓孩子學會自救,按喇叭、拍打窗戶、開雙閃等等,再比如呼籲汽車廠商在車內設置汽車呼救系統,等等。這些建議是否真的有效,暫時還不好說,對某個問題“開藥方”也似乎總是容易的,但置於幼兒慘劇疊生的公共語境下,責任鏈條中的每個人或部門,理當要改變或做點什麼。唯有行動,方能真正減少悲劇。

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