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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說:媽媽,叔叔能做我的另一個爸爸嗎?

桃李春風一枝筆,主筆李巧兒。

寫人間故事,閱情閱人閱世微。

口述:青青

執筆:李巧兒

01

結婚8年後,我離婚了。

前夫田初,離婚還沒滿月,便和情人再婚了。

田初淨身出戶,兒子歸我,這是我強烈要求的。田初為了儘快兌現給情人的諾言,也同意了。

此時,我35歲,兒子7歲。

人近中年,雖然婚姻失敗,但工作、兒子把我忙得團團轉,我以為沒有時間傷悲。

一晚,兒子在臨睡前問我:“媽媽,為什麼爸爸總是不在家?”

我突然酸楚。

兒子年齡還小,哪裡懂得“離婚”?他只知道,

田初每月探望他兩次,早上接他出去玩,晚上送回來給我。

我想了想,說:“因為爸爸有了另外一個家。”

兒子似懂非懂,不吵不鬧地上床睡覺了。

但這晚,我夢見田初和他的新娘,在床上擁抱著沖我得意地笑。

我驚醒了,想:田初之所以有別的女人,不就是因為身體的欲望得不到滿足嗎?如果當初我能注重我們的性事,而不是沉迷工作和帶兒子,也不至於鬧到離婚吧?

02

那晚之後不久,我認識了小孫。

小孫小我5歲。

我們從最初的工作合作夥伴過度到可以談心事的朋友。

小孫曾有過女友,分手的原因是性格不合。

一晚,小孫請我和兒子吃晚飯,送我回到我家時,兒子一直要和他玩電子遊戲……

這一晚,小留宿我家,我和他有了第一次的身體纏綿。

後來,小孫時常留宿在我家。

小孫使我白開水一般的離婚生活,變成可樂一般的鮮活。

一次,小孫接到一個女性客戶的電話,聊多了幾句。

我突然很嫉妒,很害怕失去面前這個男人。

我想到田初。男人如果能從一個女人那兒得到性滿足,就不會離開她。

抱著這種想法,在與小孫的纏綿中,我更加地主動和激情。

每一次事後,小孫總會摟著我說:你真好,真好!我不能失去你。

03

但是,兒子也在一天天地長大,有時會問我一些關於小孫和田初的問題:比如,孫叔叔是誰的爸爸?或者,我爸爸為什麼只要小妹妹不要我——田初再婚後生了一個女兒。

我總是難以解釋。

是的,小孫比我小5歲。

而在國人傳統的觀念中,我的年齡和經歷,

給我的再婚壘起了一道牆,任何一個男人與我再婚,恐怕都是一項高難度的工程。

但我想,只要我能讓小孫得到性的快樂,他會和我結婚的。

無疑,在這些想法中,我忽略了兒子的成長。

那天是周日,田初一改之前近中午才來接兒子出去玩的習慣,一大早便來接兒子,於是,田初看見了在我家留宿的小孫。——當時,是小孫起來開的門。

我正有些尷尬時,兒子從他自己的房間出來,目睹此景,看了我一眼後,低著頭和田初走了。

此後,小孫每次來,兒子就變得很沉默。

我有一種隱約的不安,但為什麼不安?我沒有搞清楚。

04

又一個周未,小孫在我這兒留宿。

第二天是周日,是田初來接兒子的日子。

早上,我像往常一樣給兒子做早餐,順便和他一起等田初按門鈴。

兒子卻說:“媽媽,我到樓下等爸爸,好嗎?”

我很奇怪,追問兒子。

兒子才說:“我怕爸爸和孫叔叔又碰到一起,你不高興。”

我呆了呆。

兒子又說:“爸爸經常在家陪著小妹妹玩,我覺得小妹妹好幸福。媽媽,孫叔叔能不能做我另一個爸爸?”

我突然就想哭!

原來,兒子的心如此敏感,在他的心裡,幸福就是能有一個經常陪著他玩的爸爸!

我又何嘗不是如此?

可是,以情人身份出現的小孫,僅僅是在夜晚時在我這兒留宿而己。

一個雖然給你的性☆禁☆福有一個著落點,但卻不肯與你共建未來的男人,尤如浮木吧?!

我終於意識到,以我的年齡與經歷,不允許我再緊緊抓住“浮木”不放,最重要的是,光有性☆禁☆福並不夠,我和兒子都需要正常家庭的幸福。

05

再三考慮,我把這一切告訴了小孫,並說:“我們結婚吧?”

小孫沉默了很久,才說:“我爸媽肯定不會讓我娶你的,但我愛你,我們現在不是很好嗎?能彼此安慰,能讓彼此身體快樂,不是夫妻勝過夫妻,那些結了婚的都比不上我們。”

我歎了口氣!

這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對性和生活的態度,是有錯誤的。

我給了男人想要的性☆禁☆福,以為緊緊捉住他的性快感就能長久地留住他,但卻忘記鞏固性之外的心靈交流。

我想起,我和田初離婚前的幾個月,我們甚至已經無話可說,而那時,我還沒有發現他的婚外情。

現在,我和小孫的狀況相似,我們見面之後,除了上床,很少再談心事了。

而我很明白,在我的餘生中,我想要的,不僅僅是性☆禁☆福,絕不能因為這一小部分而捨棄幸福的全貌。

最後,小孫沉默地離開了我。

但是,我再沒有當初離婚時那麼地痛徹心扉了……

——歡迎關注。本文為李巧兒原創。網路配圖。——

延伸閱讀:

我給前男友送的那份新婚禮物,讓他離婚又回到了我身邊

他抱著女兒說:“這個孩子不是我的”

目睹此景,看了我一眼後,低著頭和田初走了。

此後,小孫每次來,兒子就變得很沉默。

我有一種隱約的不安,但為什麼不安?我沒有搞清楚。

04

又一個周未,小孫在我這兒留宿。

第二天是周日,是田初來接兒子的日子。

早上,我像往常一樣給兒子做早餐,順便和他一起等田初按門鈴。

兒子卻說:“媽媽,我到樓下等爸爸,好嗎?”

我很奇怪,追問兒子。

兒子才說:“我怕爸爸和孫叔叔又碰到一起,你不高興。”

我呆了呆。

兒子又說:“爸爸經常在家陪著小妹妹玩,我覺得小妹妹好幸福。媽媽,孫叔叔能不能做我另一個爸爸?”

我突然就想哭!

原來,兒子的心如此敏感,在他的心裡,幸福就是能有一個經常陪著他玩的爸爸!

我又何嘗不是如此?

可是,以情人身份出現的小孫,僅僅是在夜晚時在我這兒留宿而己。

一個雖然給你的性☆禁☆福有一個著落點,但卻不肯與你共建未來的男人,尤如浮木吧?!

我終於意識到,以我的年齡與經歷,不允許我再緊緊抓住“浮木”不放,最重要的是,光有性☆禁☆福並不夠,我和兒子都需要正常家庭的幸福。

05

再三考慮,我把這一切告訴了小孫,並說:“我們結婚吧?”

小孫沉默了很久,才說:“我爸媽肯定不會讓我娶你的,但我愛你,我們現在不是很好嗎?能彼此安慰,能讓彼此身體快樂,不是夫妻勝過夫妻,那些結了婚的都比不上我們。”

我歎了口氣!

這時候,我才意識到,我對性和生活的態度,是有錯誤的。

我給了男人想要的性☆禁☆福,以為緊緊捉住他的性快感就能長久地留住他,但卻忘記鞏固性之外的心靈交流。

我想起,我和田初離婚前的幾個月,我們甚至已經無話可說,而那時,我還沒有發現他的婚外情。

現在,我和小孫的狀況相似,我們見面之後,除了上床,很少再談心事了。

而我很明白,在我的餘生中,我想要的,不僅僅是性☆禁☆福,絕不能因為這一小部分而捨棄幸福的全貌。

最後,小孫沉默地離開了我。

但是,我再沒有當初離婚時那麼地痛徹心扉了……

——歡迎關注。本文為李巧兒原創。網路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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