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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能源商用車補貼趨緊 增加3萬公里運營里程等要求

7月25日,北京市經信委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市級財政補助資金兌付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2016年度在本市備案的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

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

這是繼7月14日北京市發佈《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商用車管理辦法》之後,

北京市經信委、科委、發改委和財政局再次聯合發佈通知,專門強調了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的3萬公里要求。

這是在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增加了3萬公里運營里程要求之後,地方新能源汽車補貼要求中首次增加3萬公里運營里程要求,

這說明,對國家的3萬公里補貼要求,北京市政府也是同樣認可。

此前對於3萬公里的里程要求行業內爭論很大,但從北京的政策跟進來看,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中3萬公里運營里程要求,短期調整或的取消可能性就比較小了。

除此之外,

北京市對於新能源客車的補貼還增加了電池系統能量密度和地方補貼上限等條件,對新能源火車和專用車則採取採取分段超額累退方式確定補貼標準。這樣一來北京市對於新能源商用車的補貼門檻也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