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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非常道”是個什麼道?︳《老子》章句解

《老子》又稱《道德經》,全文八十一章,分上下經,上經為“道經”,下經為“德經”。

也就是說“道經”論道,“德經”論德。“道”與“德”是先秦諸子的核心話題,不僅孔孟如此,老莊也如此。

《道德經》首章:“道可道,

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故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妙之門。” 這是論“道”之總綱。

“道”字有三基本義:一為本義道路;二可引申為法則;三引申為言語。

普通之道,如人行之道路,形象之道,是人為構造之物,是無常之道。永恆之大道,不在可言說命名指向的範疇,是無形而超越的法則,是真理本身,不是指向真理的那些言說、形象的符號或事物。

我們用概念指向事物,但事物是概念之所指,是超越概念的,“蘋果”與“apple"作為兩個概念符號其實指向的是同一事物。可見,實際的不是那言說的,而是那言說所指向的。言說所指向的,其實不在言說本身的範疇之中。因此,只有我們放棄對言說本身的過度妄想與執著,我們才能不被障礙而領悟真理、大道。

事物並無永恆之名,“名可名,非常名”其實說的只是這麼一個簡單然而極容易被忽略的常識。

我們用“無”這個概念,來命名天地出現之前,所謂天地出現之前其實即是所謂物象形成之前。我們沒有必要非要理解為時間時間上的遠古,以為某一個天地創生的開端時間。其實,我們將此領會為內心裡沒有摻雜物象,

沒有雜念之時。這與孔子所言的"空空如也”,或禪宗的“無念”其實是意趣相通的。

我們用“有”這個概念,來命名物象紛陳的狀態。

我們應當體會那“常無”,也即“無”這個言語概念所指向的那本質。“無”本身也不是一個“常名”,真正“常”的是其名之所指。由此,我們就會慢慢體會那本質之妙。後世禪宗對應的常用概念是“空性”。也即當我們的心不為一切妄念所動,精神獨立于天地之間時所體會到的“無”。

“常有”是指“有”之“常”態。萬事萬物其常不在於形狀,而在於法則。一切形象事物的存在都是無常;但是其之所以存在之理卻是恒常的。從邏輯學上來說,“常有”指的是“共相”或“共性”,也即是數學、物理學等科學所研究的理性物件。光學的原理,幾何構造,數理法則,物理與化學反應,這是一種“恒常之有”,並不是人為所發明的物事。徼,運行。“觀其徼”即觀察事物運行變化的界限或恒常性。

所謂“孫猴子跳不出如來的手掌心”,其實譬喻的是真理的不可違逆性。

“常無”與“常有”,這兩個名字指向的其實並不是不同的兩者,其實是同一的,無非是命名、思考的角度不同而已,就像一個人可以取多個名字一樣。這兩個命名所要真正共同表達的,其實不能僅僅“無”或“有”的概念來指示的,才是能真正的玄奧之處。為什麼說是“玄”呢?玄是指無法用言語表達,無法用概念指向的,超越於形象但卻是更廣大、根本的真實存在。

所謂“玄之又玄”,是指一種滅除心念妄起,放棄總是欲用言語思維去分辨的習慣,當心不再抓取形象,執取事物之時,我們就會發現一切事物的根本總起之妙了。

當我們看待一切時,我們不先行設定任何條件或前提時,以一種“無知”的心,我們反而才能看清奧妙。

無法用概念指向的,超越於形象但卻是更廣大、根本的真實存在。

所謂“玄之又玄”,是指一種滅除心念妄起,放棄總是欲用言語思維去分辨的習慣,當心不再抓取形象,執取事物之時,我們就會發現一切事物的根本總起之妙了。

當我們看待一切時,我們不先行設定任何條件或前提時,以一種“無知”的心,我們反而才能看清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