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是個什麼道?︳《老子》章句解
《老子》又稱《道德經》,全文八十一章,分上下經,上經為“道經”,下經為“德經”。
也就是說“道經”論道,“德經”論德。“道”與“德”是先秦諸子的核心話題,不僅孔孟如此,老莊也如此。
《道德經》首章:“道可道,
“道”字有三基本義:一為本義道路;二可引申為法則;三引申為言語。
普通之道,如人行之道路,形象之道,是人為構造之物,是無常之道。永恆之大道,不在可言說命名指向的範疇,是無形而超越的法則,是真理本身,不是指向真理的那些言說、形象的符號或事物。
事物並無永恆之名,“名可名,非常名”其實說的只是這麼一個簡單然而極容易被忽略的常識。
我們用“無”這個概念,來命名天地出現之前,所謂天地出現之前其實即是所謂物象形成之前。我們沒有必要非要理解為時間時間上的遠古,以為某一個天地創生的開端時間。其實,我們將此領會為內心裡沒有摻雜物象,
我們用“有”這個概念,來命名物象紛陳的狀態。
我們應當體會那“常無”,也即“無”這個言語概念所指向的那本質。“無”本身也不是一個“常名”,真正“常”的是其名之所指。由此,我們就會慢慢體會那本質之妙。後世禪宗對應的常用概念是“空性”。也即當我們的心不為一切妄念所動,精神獨立于天地之間時所體會到的“無”。
“常有”是指“有”之“常”態。萬事萬物其常不在於形狀,而在於法則。一切形象事物的存在都是無常;但是其之所以存在之理卻是恒常的。從邏輯學上來說,“常有”指的是“共相”或“共性”,也即是數學、物理學等科學所研究的理性物件。光學的原理,幾何構造,數理法則,物理與化學反應,這是一種“恒常之有”,並不是人為所發明的物事。徼,運行。“觀其徼”即觀察事物運行變化的界限或恒常性。
“常無”與“常有”,這兩個名字指向的其實並不是不同的兩者,其實是同一的,無非是命名、思考的角度不同而已,就像一個人可以取多個名字一樣。這兩個命名所要真正共同表達的,其實不能僅僅“無”或“有”的概念來指示的,才是能真正的玄奧之處。為什麼說是“玄”呢?玄是指無法用言語表達,無法用概念指向的,超越於形象但卻是更廣大、根本的真實存在。
所謂“玄之又玄”,是指一種滅除心念妄起,放棄總是欲用言語思維去分辨的習慣,當心不再抓取形象,執取事物之時,我們就會發現一切事物的根本總起之妙了。
當我們看待一切時,我們不先行設定任何條件或前提時,以一種“無知”的心,我們反而才能看清奧妙。
無法用概念指向的,超越於形象但卻是更廣大、根本的真實存在。所謂“玄之又玄”,是指一種滅除心念妄起,放棄總是欲用言語思維去分辨的習慣,當心不再抓取形象,執取事物之時,我們就會發現一切事物的根本總起之妙了。
當我們看待一切時,我們不先行設定任何條件或前提時,以一種“無知”的心,我們反而才能看清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