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三治一增|7月以來已完成淘汰剩餘黃標車40%的任務

圖文無關

黃標車是機動車排放污染的重中之重,

治理黃標車,改善空氣品質,不僅是市民的共同期盼,更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明確要求: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範圍內黃標車!成都對黃標車的治理,正向實現這一目標邁進:記者昨日獲悉,成都已完成全市淘汰剩餘黃標車40%的工作任務,而黃標車提前淘汰的補貼辦法也即將出臺。

尚余黃標車約7400餘台

在各個社區張貼黃標車及危害等宣傳資料、交警一分局前往武侯區市政設施養護處上門催告、黃標車司機曾先生因違規上路被口頭傳喚至交警五分局並接受罰款100元記3分處罰……7月以來,

成都交警連續通過政策宣傳、主動催告、加強管控等舉措,持續推動黃標車淘汰工作。記者從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獲悉,自7月以來,成都市已完成全市淘汰剩餘黃標車40%的工作任務。

目前,交警已經發動屬地社區、鄉鎮,深入居民院落、大型企業和廠礦,積極宣傳黃標車的危害和國家黃標車淘汰相關政策,

讓群眾主動淘汰黃標車;累計向近萬名車主發出了《限期淘汰黃標車通知書》;聯繫市環保局、市交委、市商務委發佈了《關於在全市範圍內限期全面淘汰黃標車的通告》《關於黃標車限制通行區域和時段的通告》,擴大黃標車的限行範圍和時間。

與此同時,全市各區》,待市政府審定後實施。該《辦法》根據黃標車車輛類型和報廢時限,確定了黃標車提前淘汰的補貼範圍,

實行差別化補貼標準,同時明確了補貼受理時間,細化了補貼申請流程及發放流程。《辦法》的出臺,將會加快推進我市黃標車淘汰的進程。

成都晚報記者 李晨 胡科

【黃標車的危害】黃標車顆粒物排放量是國Ⅴ車20-50倍

近年來,機動車排放污染是造成我國城市大氣污染的重要因素之一。 從成都市的大氣顆粒物來源解析結果來看,機動車尾氣的“貢獻”也呈逐年上升趨勢,

一是機動車排放的氮氧化物(NOx)占到中心城區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70%以上,是成都市二氧化氮(NO2)濃度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二是機動車對大氣顆粒物的綜合貢獻大,對細顆粒物(PM2.5)和可吸入顆粒物(PM10)的綜合貢獻分別達到27.9%和24.7%,是其主要來源;三是機動車排放的NOx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臭氧(O3)生成的重要前體物,會增強大氣氧化性,加劇城市臭氧污染。

而黃標車更是機動車排放污染的重中之重。

所謂“黃標車”,就是對高污染排放車輛的別稱。環保部、公安部等六部委聯合出臺的《2014年黃標車及老舊車淘汰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定義,黃標車指排放水準低於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

據測算,一輛黃標小轎車的污染物排放量約當于國Ⅰ車的5倍、國Ⅱ車的7倍,國Ⅲ車的14倍, 國Ⅳ車的28倍,國Ⅴ車的40倍。以重型柴油貨車為例,一輛黃標車每行駛1公里排放NOx是國Ⅴ車的2-3倍,VOC是4-30倍,顆粒物是20-50倍。

“機動車排放包括CO、HC、NOX、Pb等污染物,人體攝入過多這種污染物,有可能引起呼吸系統疾病、血液循環系統疾病,嚴重者甚至危及生命。”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認為,黃標車的存在在某種意義上而言,使廣大市民的生活品質和身體健康受到了威脅,淘汰治理黃標車勢在必行。

成都晚報記者 薛歡

【淘汰黃標車的依據】黃標車治理法律規定明確、政策依據充分

治理黃標車,改善空氣品質,不僅是市民的共同期盼,更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明確要求。國務院的“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提出要求,2016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380萬輛,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範圍內黃標車。成都對黃標車的治理,正是在向這一目標的實現邁進。

國家鼓勵和支持高排放機動車提前報廢

記者分別採訪了四川善嘉律師事務所主任鄧勇、四川尚上律師事務所主任鄧盾、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江敏、覃玲峻律師,他們認為,成都市對黃標車的治理,法律規定明確、政策依據充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機動車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機動車排放經檢驗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駛。同時,該法對機動車強制報廢做出了相關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高排放機動車提前報廢。

黃標車尾氣排放不符合國家標,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規定,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實行強制報廢。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環保、交管可對黃標車限制行駛

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提出要求,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範圍的黃標車。為此,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確保完成國家確定的年度淘汰工作任務,實現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黃標車。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也在重點任務中提出要加速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

環保、交管等相關部門對成都黃標車治理,也有相關法律規定為支撐,律師們指出,在《四川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就有規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取得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採取限制區域、限制時間行駛的交通限制措施,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限制行駛標誌。

成都晚報記者 滕楊

編輯:胡靜

VOC是4-30倍,顆粒物是20-50倍。

“機動車排放包括CO、HC、NOX、Pb等污染物,人體攝入過多這種污染物,有可能引起呼吸系統疾病、血液循環系統疾病,嚴重者甚至危及生命。”市環保局相關負責人認為,黃標車的存在在某種意義上而言,使廣大市民的生活品質和身體健康受到了威脅,淘汰治理黃標車勢在必行。

成都晚報記者 薛歡

【淘汰黃標車的依據】黃標車治理法律規定明確、政策依據充分

治理黃標車,改善空氣品質,不僅是市民的共同期盼,更是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明確要求。國務院的“十三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提出要求,2016年淘汰黃標車及老舊車380萬輛,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範圍內黃標車。成都對黃標車的治理,正是在向這一目標的實現邁進。

國家鼓勵和支持高排放機動車提前報廢

記者分別採訪了四川善嘉律師事務所主任鄧勇、四川尚上律師事務所主任鄧盾、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江敏、覃玲峻律師,他們認為,成都市對黃標車的治理,法律規定明確、政策依據充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機動車不得超過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機動車排放經檢驗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駛。同時,該法對機動車強制報廢做出了相關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高排放機動車提前報廢。

黃標車尾氣排放不符合國家標,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規定,國家對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實施強制報廢,向大氣排放污染物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實行強制報廢。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

環保、交管可對黃標車限制行駛

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提出要求,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國範圍的黃標車。為此,環保部、公安部、國家認監委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排放檢驗加強機動車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要加快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確保完成國家確定的年度淘汰工作任務,實現2017年底前基本淘汰黃標車。四川省《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畫實施細則》也在重點任務中提出要加速淘汰黃標車和老舊車。

環保、交管等相關部門對成都黃標車治理,也有相關法律規定為支撐,律師們指出,在《四川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就有規定,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取得黃色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機動車採取限制區域、限制時間行駛的交通限制措施,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置限制行駛標誌。

成都晚報記者 滕楊

編輯:胡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