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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中共貴州省第十二次代表大會報告關鍵字:“雲長制”

戰略類:雲長制

《報告》指出:“圍繞資料‘聚通用’,完善落實‘雲長制’,

統籌建好用好‘雲上貴州’平臺。”

2014年3月15日,省政府召開第26次常務會議,時任省長、省大資料發展領導小組組長陳敏爾要求,年內啟動電子政務雲、工業雲、電子商務雲等“七朵雲”工程,實行“雲長負責制”,由省政府辦公廳、省經信委、省商務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改委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分別擔任“雲長”。後來,雲工程從7朵雲擴大到24朵雲,又進一步擴大到60朵雲。隨著大資料工作的深入推進,

進一步深化和完善雲長制,統籌建好用好“雲上貴州”平臺。

一是完善雲長制體系,各市(州)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省直各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是本級政府和本部門的“雲長”,各級政府和省直各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專職“副雲長”。

二是明確工作職責,雲長職責是對本單位雲工程負總責,副雲長具體抓,推進頂層設計、規劃制定、共用開放、應用引領、安全保障等工作,明確相應的具體負責的業務部門或處室為責任主體及聯絡人。

三是扎實推進雲工程建設,抓好本單位資訊化建設和大資料應用的規劃、專案建設、應用和運維等工作。

四是解決共用開放問題,組織好本單位已有資訊系統遷雲、資料資原始目錄梳理上架等工作,制定資料共用開放計畫,協調解決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資料共用和業務協同。

五是推進應用APP化,基於“雲上貴州APP平臺”加快本單位相關應用APP化。

六是落實資料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本單位資料安全保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