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來了,房子沒了,房貸還要繼續還嗎?
九寨溝地震現場
地震中,首先遭殃的就是房屋。家園可以重建,
一種聲音認為,銀行貸款不用還了。因為土地是國有的,房子是私有的,發生在國家土地上的地震毀壞了私有財產,理應由國家來賠償。
另一種聲音則表示,銀行貸款照樣得還。就好比借人家的錢去投資買豬,突然爆發一場瘟疫,
網友聲音
究竟還要不要繼續還?得還!!!
我國《物權法》規定,因地震而毀損的房屋,房子就不再作為擔保的抵押品了。但是按照《合同法》規定,按揭人和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還是應該繼續履行的,只不過變成了沒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而已。
華夏銀行總行資產管理部研究員李虹含表示,根據國際經驗,在處理地震災後抵押物的過程中容易出現四種情況。
1、抵押物毀損貸款人失蹤,銀行將終止合同關係,尚未償還的貸款,將會核銷處理。
2、抵押物尚存貸款人失蹤,且無抵押物繼承人的,銀行可按法律規定,回收抵押物,未歸還貸款按照壞賬進行處理。
3、抵押物尚存貸款人失蹤,有抵押物繼承人的,由繼承人承擔借款合同關係,繼續歸還貸款。
4、抵押物尚存貸款人亦未失蹤的,繼續履行貸款關係。
不按揭的房子若在地震中損毀
誰來承擔後果?
相關法律規定,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在交付使用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使用後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接到出賣人的書面交房通知,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的,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沒交房就開發商承擔,一旦交付,購房人就需要自己承擔。
法理之外的情理
災害面前,受災群眾心靈受到創傷、財產被摧毀、生活無著落,如果還要他們來承擔被震毀住房的房貸債務,從人道的角度來說,確實難以接受。
此前也有國家發佈特殊政策的先例,比如:
2008年5月19日,央行和銀監會下發通知,要求各銀行對災區不能按時償還各類貸款的單位和個人,不催收催繳、不罰息、不作不良記錄。
2008年5月23日,銀監會下發通知,要求對於借款人因地震造成巨大損失且不能獲得保險補償,或者以保險賠償、擔保追償後仍不能償還的債務,應認定為呆帳並及時予以核銷。
去年起,人們有了辦法
不過,情況自去年起發生了變化,人們有了在一定程度上規避“不可抗力”風險的辦法——巨災險。
2015年4月16日,住宅地震共同體正式成立,由國內40餘家保險公司自願組成。
2016年7月1日,住宅地震保險在全國正式全面銷售,當天即有20家共同體成員公司出單。出單以來,住宅地震共同體共為近150余萬戶居民提供了超過670億元的風險保障。個人投保的用戶更多來自雲南、山西、山東、安徽、廣東等地震多發或沿海地區。
此次四川九寨溝地震的首筆賠款也已出賬,9日下午,人保財險四川省分公司已全額向一名遇難者的家屬給付了10萬元意外險賠款。
以下是小編在部分保險公司網站檢索“地震保險”後得到的結果。儘管保障專案多為財產損失,並不直接涉及“房貸”本身,但如果投保人面臨“房塌了還要還貸”的情況,按照規定,銀行可以通過實現貸款人因房屋毀損得到的保險金優先受償。
中國人民保險相關保險產品截圖
平安保險相關保險產品截圖
隨著災情預警手段越來越多,保險保障制度越來越完善,相信在未來的某一天,人們再次談及這個話題時,也能越來越輕鬆。
2016年7月1日,住宅地震保險在全國正式全面銷售,當天即有20家共同體成員公司出單。出單以來,住宅地震共同體共為近150余萬戶居民提供了超過670億元的風險保障。個人投保的用戶更多來自雲南、山西、山東、安徽、廣東等地震多發或沿海地區。
此次四川九寨溝地震的首筆賠款也已出賬,9日下午,人保財險四川省分公司已全額向一名遇難者的家屬給付了10萬元意外險賠款。
以下是小編在部分保險公司網站檢索“地震保險”後得到的結果。儘管保障專案多為財產損失,並不直接涉及“房貸”本身,但如果投保人面臨“房塌了還要還貸”的情況,按照規定,銀行可以通過實現貸款人因房屋毀損得到的保險金優先受償。
中國人民保險相關保險產品截圖
平安保險相關保險產品截圖
隨著災情預警手段越來越多,保險保障制度越來越完善,相信在未來的某一天,人們再次談及這個話題時,也能越來越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