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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找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賠償與責任到底誰來擔?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開心出門去

平安回家來

朋友小聚,工作應酬,酒過三巡,菜過五味,回家時為了安全,大家都會想到要找代駕。但是,找代駕司機開車回家途中出了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該誰賠償?責任又該如何劃分?讓我們一起來看一則案例↓

趙某因工作原因陪客戶喝酒,要回家時通過代駕公司找到了代駕陳某。陳某在與趙某簽署代駕服務確認單後駕駛趙某名下的轎車離開飯店。隨後,陳某駕駛該車行駛至一十字路口時,

因未讓右側車輛先行,不慎將駕駛電瓶車行駛至此的潘某撞傷。

經交警部門認定,陳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潘某無責任。那損失應該由車主趙某賠償,還是由代駕陳某負責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

應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不足部分,在明確侵權責任的成立以及範圍的基礎上,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案例中潘某的合理經濟損失,應由保險公司依次在交強責任險及商業險範圍內進行賠償;超出保險範圍部分,

在確定賠償責任主體後,由賠償責任人予以賠償。

而案例中被告陳某與代駕公司之間屬於雇傭關係,發生事故時陳某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屬於職務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故對原告損失超出保險理賠範圍的部分,應由代駕公司基於職務關係承擔。

需要注意的是,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在這個案例中,代駕出了事故,由代駕公司承擔責任。但是代駕的方式不同,賠償責任的劃分各不相同,並不是所有情況都是由代駕公司來承擔責任的。

四種酒後代駕,賠償處理各不同

1 、無償代駕:按幫工關係處理

無償代駕通常發生在親朋好友之間,在這種情況下,代駕者和車主是一種無償幫工關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條規定:“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使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幫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故一般情況由車輛所有人負責,但當代駕者存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也會承擔連帶責任。

2 、雇人代駕:按雇傭關係處理

車主臨時花錢雇人代駕,雙方之間形成雇傭關係。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但是,如果代駕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 、公司代駕:按委託合同處理

車主事先和代駕公司簽訂代駕服務書面合同,雙方系委託合同關係。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保險不足以賠償的,賠償責任由代駕公司承擔,也就是案例中的情況。

4、 酒店代駕:按消費合同處理

某些酒店會專門為喝酒後的顧客免費提供代駕服務,屬於餐飲消費的延伸服務,是消費行為的延續,是消費者與酒店之間的消費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果酒店提供的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表明酒店沒有盡到自己將顧客安全送達目的地的義務,違反了服務合同的約定。如果事故車輛沒有保險或保險不足,應當由酒店承擔賠償責任。

“央視社會與法”提醒您:

1、市民在請代駕時,一定要審查代駕司機的駕駛證,不能將車輛交與沒有駕駛資質的人,否則一旦發生事故,車主可能存在過錯,要承擔相應責任;

2、要保留好與代駕公司溝通、協商的證據,如代駕協定、通話記錄、打款記錄等。如無證據證明代駕司機是代駕公司指派的情況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財產受損,車主本人可能要承擔不利後果;

3、代駕時儘量簽訂代駕合同,儘量選擇正規代駕公司,不要找私人代駕;

4、遇到交通事故時,則要及時報警並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以便順利獲得理賠。

溫馨提示:無論何時,請大家牢記,文明駕駛,安全出行。

賠償權利人請求幫工人和被幫工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故一般情況由車輛所有人負責,但當代駕者存故意或重大過失時,也會承擔連帶責任。

2 、雇人代駕:按雇傭關係處理

車主臨時花錢雇人代駕,雙方之間形成雇傭關係。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除按照車主投保的險種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外,超出的部分一般由車主負責。但是,如果代駕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3 、公司代駕:按委託合同處理

車主事先和代駕公司簽訂代駕服務書面合同,雙方系委託合同關係。如果發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保險不足以賠償的,賠償責任由代駕公司承擔,也就是案例中的情況。

4、 酒店代駕:按消費合同處理

某些酒店會專門為喝酒後的顧客免費提供代駕服務,屬於餐飲消費的延伸服務,是消費行為的延續,是消費者與酒店之間的消費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如果酒店提供的代駕發生交通事故,表明酒店沒有盡到自己將顧客安全送達目的地的義務,違反了服務合同的約定。如果事故車輛沒有保險或保險不足,應當由酒店承擔賠償責任。

“央視社會與法”提醒您:

1、市民在請代駕時,一定要審查代駕司機的駕駛證,不能將車輛交與沒有駕駛資質的人,否則一旦發生事故,車主可能存在過錯,要承擔相應責任;

2、要保留好與代駕公司溝通、協商的證據,如代駕協定、通話記錄、打款記錄等。如無證據證明代駕司機是代駕公司指派的情況下,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或財產受損,車主本人可能要承擔不利後果;

3、代駕時儘量簽訂代駕合同,儘量選擇正規代駕公司,不要找私人代駕;

4、遇到交通事故時,則要及時報警並第一時間通知保險公司到現場勘察,以便順利獲得理賠。

溫馨提示:無論何時,請大家牢記,文明駕駛,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