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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死緩減為無期 曾多次索賄

近日,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資訊網發佈消息,

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減刑條件,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曙光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張曙光以受賄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被檢方指控涉嫌受賄4755余萬元。被判刑後,張曙光被關押在司法部燕城監獄。

張曙光由死緩減為無期

近日,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資訊網公佈了一份關於張曙光的刑事裁定書。裁定書稱,燕城監獄於今年2月13日,以張曙光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為由,提出減刑建議,建議對張曙光減為無期徒刑。

6月12日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審核後,報送北京市高院審理。該院於6月26日立案,7月3日至7月7日予以公示,並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7月25日,北京高院經審理查明,張曙光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減刑條件,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

以參評院士為由多次索賄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作為原鐵道部窩案重要成員,張曙光因參評院士專著涉假而聞名。在庭審時,他稱當年收受企業2300萬元,是因參評院士“需要花錢”。

據張曙光受賄罪一審刑事裁判書顯示,張曙光為了參評院士,多次收取賄賂。

2007年初,張曙光給某公司總裁戈某打電話,說他準備參評中科院院士,需要用錢,讓其到北京來一趟。

後戈某準備300萬元現金,裝在兩個紙箱裡,開車到了北京,在某飯店停車場將裝錢的兩個紙箱搬到張曙光的奧迪車後備廂中。

2009年元旦過後,張曙光又給戈某打電話說他準備再次參評院士,這次參評至關重要,

需要再用一些錢。後戈某把準備好的300萬元分別裝在兩個黑色旅行箱中,開車去了北京,在某停車場將兩個黑色旅行箱拿到張曙光的奧迪車後備廂,並祝他這次院士評選能獲得成功。

後據新京報調查,張曙光參與院士評選的個人著作,涉嫌由專家團隊在集中時間段內集體完成。張曙光被鐵道部推薦為院士候選人時,時任部長劉志軍“集全系統之力”力挺,

張曙光勢在必得(院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