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雲:我為什麼反對職業經理人掌控公司
先給不瞭解的讀者普及一個名詞,職業經理人,是指在一個所有權、法人財產權和經營權分離的企業中承擔法人財產的保值增值責任,全面負責企業經營管理,對法人財產擁有絕對經營權和管理權。
合夥人機制:合夥人為公司主人或股東。其主要特點是:合夥人享有企業經營所得並對經營虧損共同承擔責任;可以由所有合夥人共同參與經營,也可以由部分合夥人經營,其他合夥人僅出資並自負盈虧;合夥人的組成規模可大可小。現在的萬科郁亮就是萬科的事業合夥人。馬雲的阿裡巴巴也是合夥人制。
馬雲曾在一次浙江的企業大會上說過阿裡巴巴合夥人制的原因,馬雲舉了一個例子:職業經理人跟企業家的差別就好比大家都上山去打野豬,如果職業經理人開槍之後,野豬沒被打死,沖了過來,職業經理人會把搶一扔就跑了;而如果是企業家的話,
其實除了阿裡巴巴,包括騰訊、小米這類互聯網公司也是合夥人機制,
還有一個關於股市的例子,股市好的時候千萬別把自己成為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