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起企業一律使用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一、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好處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後,申請人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視窗”提交“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資訊歸集至信用資訊共用平臺,以後企業基本登記資訊的變更、登出等資訊也將及時歸集至信用資訊共用平臺。企業不需要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後,企業涉及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相關管理部門、事業單位和仲介機構均要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二、辦理流程
(一)企業應先到所在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代碼轉換,然後攜帶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稅務變更操作。
(二)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設備的企業,
三、所需資料
(一)《關於換發營業執照的申請》(登記機關領取);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三)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原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原件;
(四)企業公章、經辦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影本;
(五)開票金稅盤/報稅盤、主分機企業帶好所有開票金稅盤/報稅盤(若無可不帶)(辦理稅務變更時攜帶);
(六)新的營業執照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影本(辦理稅務變更時攜帶);
(七)原件丟失的,可憑聲明作廢的報紙報樣辦理。
四、注意事項
(一)企業代碼轉換不再需要重簽稅庫銀三方協定,也不需要新建電子申報帳戶,企業原有的稅庫銀三方協定、電子申報帳戶繼續有效。
(二)企業切記不可改動銀行端三方協定的稅號資訊,一旦先去銀行更改號碼,則三方協議就會作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