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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電動汽車司機被刑拘!膽子可真大……

8月25日晚,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組織警力在全市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嚴查酒駕、醉駕、黑渣土車、涉牌涉證、無三責險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機動執勤大隊在泰山路黃河路交叉口卡點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

一輛奇瑞銀灰色純電動轎車經過卡點時,突然掉頭準備逃跑,執勤民警隨即上前將其攔停。檢查過程中,駕駛人渾身酒氣,經酒精篩查儀初步檢測,其涉嫌酒駕,隨後被帶至支隊辦案中心約束醒酒。

該車駕駛人李國某當晚在漯河市第三人民醫院抽取血樣,

次日委託舞陽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進行檢測,測試結果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31mg/100ml,遠遠超過醉駕80 mg/100ml的標準。同時,李國某駕駛的電動轎車經過鑒定為機動車,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

當晚在詢問中執勤民警瞭解到,李國某在2016年12月24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罰款1000元。經查,李國某的駕駛證目前處在超分狀態,駕駛證暫扣期間,

也未按規定交納罰款,參加學習,清除違法記分。

目前,該李國某因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文明交通安全提示

人有交代,系好安全帶,開車不比賽,平安時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