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審批趨嚴,2018年之後,4類人面臨無法繼承宅基地
如今宅基地成為農村一個熱議的話題,也是農村改革的一個核心部分。這是由於國家對農村宅基地確權、宅基地退出機制的嘗試,讓農村宅基地價值得到釋放。根據政策規定以及農村宅基地現狀,
並且,宅基地改革之後,對宅基地使用和繼承也有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農民具有使用權,
1、宅基地上房屋倒塌或者宅基地長期閒置
農村宅基地上房屋坍塌、長期未能修繕,
2、未進行變更登記
子女繼承宅基地,無可厚非。對於房屋子女具有繼承權和所有權,但宅基地屬於集體,也是登記在父母名下。如果子女繼承宅基地使用權,
3、非本集體成員
其實這部分最多的就是戶口遷出農村、落戶城鎮。如果父母不在了,老家宅基地和房屋就閒置了。
4、違規宅基地
在耕地上建房,將耕地用作宅基地,如果得到審批、有相關手續,給予確權後,子女可以繼承。
總的來說,宅基地是農民的最寶貴財富,所以在宅基地確權後,要按照規定使用宅基地。保障自己的土地權益,未來才能享受更多的土地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