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秦始皇留下暴君之名的“焚書坑儒”,糾正幾個認知錯誤!
注:此篇不是某些人所謂的"洗白文",請不要加注給它!關於"焚書坑儒"事件,在中學讀歷史時,相信很多人與小編一樣都認為秦始皇真殘暴,不僅大量焚書還坑殺"儒生"!在這裡,糾正一下個人以往的一些認知錯誤!
“焚書坑儒”一詞出處《史記·卷121·儒林列傳》:"及至秦之季世,焚詩書,坑術士,六藝從此缺焉"。經常被“坑儒”觀點引做證據的是《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秦始皇長子扶蘇的話(“天下初定,遠方黔首未集,諸生皆誦法孔子,
“焚書坑儒”的實質,其實是秦始皇的一場統一思想的運動,而“焚書坑儒”事件,也成為秦始皇殘酷暴戾的證據,被後世天下文人唾駡抨擊兩千餘年,也讓一個立下不世之功的千古一帝遺臭萬年。
許多人把“焚書坑儒”看作是一回事(小編以前也認為基本是一塊發生的~),但其實“焚書”和“坑儒”是兩回事,兩件事一前一後,背景各異,性質有別。"焚書"是書厄,不見人禍","坑儒"是人禍,卻無主名!
魯迅曾說:"秦始皇實在冤枉得很,
焚書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臣請史官非秦記皆燒之。
這可得出,當時法令規定應焚之書有:史官收藏的除秦國史料以外的其他六國所有史料、儒家《詩》、《書》、"百家語"(通常認為是諸子百家之書),
西元前213年,博士齊人淳於越反對當時實行的“郡縣制”,要求根據古制,分封子弟。丞相李斯加以駁斥,並主張禁止百姓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秦始皇採納李斯建議,下令焚燒《秦記》以外的列國史記,對不屬於博士館的私藏《詩》、《書》等也限期交出燒毀;有敢談論《詩》、《書》者處死,以古非今者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
有人指出雖然秦始皇頒佈“焚書令”,但要真正做到將書燒盡事實上是很困難的。司馬遷指出:除秦國之外的六國史書燒得最徹底,而《詩》、《書》尚有餘。
坑儒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
說的是在焚書的次年(即西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並之後攜帶求仙用的鉅資出逃。秦始皇大怒,遷怒于方士,下令搜查審訊,抓獲約460人並全部活埋。
此處有爭議:司馬遷所著的《史記》中,從未提起過“坑儒”二字,即所坑非儒,而是方士。也有人認為坑殺既有術士也有儒生,因“術”同“述,古代的儒生學習孔孟經典,可被稱為述士,因此《史記·卷121·儒林列傳》中記載的”坑術士“,即坑殺儒生。無論如何,此事件的起因卻是侯生、盧生兩個術士誹謗始皇帝並攜款逃跑~
"焚書坑儒"並非是秦始皇的發明與專屬,無論是“焚書令”還是以“坑殺”方式處理不利於秦國/秦王朝的人,都是先前有過案例。回顧秦之歷史,秦始皇焚書不過是守其傳統,“古已有之,於今為烈”。早在秦孝公商鞅變法時,商鞅治國的利器是爵祿+刑罰,對儒家的《詩》、《書》、禮、樂,深惡痛絕,譏之為“六虱”。韓非還說他“教孝公燔《詩》、《書》而明法令”,這或許是歷史上最早的一次焚書。
無論秦國還是秦朝死刑的方式有很多,例如:棄市、腰斬、車裂等,都是極為殘酷的,秦始皇坑殺的方式是活埋。據《史記·白起列傳》載:秦昭王三十四年(西元前273年),武安君白起大敗趙將賈偃,沉其卒二萬人于黃河;四十七年(西元前260年),白起又在長平大敗趙軍,俘趙兵士二十萬(一說四十萬,存在爭議),全部坑殺。坑殺,有例可尋!
小史個人之見:這次糾正了幾個以往的認知錯誤~
讀史明志,翻翻書,看點兒歷史~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路~~)
以古非今者滅族;禁止私學,想學法令的人要以官吏為師。---此即為“焚書”。有人指出雖然秦始皇頒佈“焚書令”,但要真正做到將書燒盡事實上是很困難的。司馬遷指出:除秦國之外的六國史書燒得最徹底,而《詩》、《書》尚有餘。
坑儒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載:"始皇聞(侯生、盧生)亡,乃大怒曰:“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方士欲練以求奇藥。今聞韓眾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
說的是在焚書的次年(即西元前212年),方士盧生、侯生等替秦始皇求仙失敗後,私下談論秦始皇的為人、執政及求仙等各個方面,並之後攜帶求仙用的鉅資出逃。秦始皇大怒,遷怒于方士,下令搜查審訊,抓獲約460人並全部活埋。
此處有爭議:司馬遷所著的《史記》中,從未提起過“坑儒”二字,即所坑非儒,而是方士。也有人認為坑殺既有術士也有儒生,因“術”同“述,古代的儒生學習孔孟經典,可被稱為述士,因此《史記·卷121·儒林列傳》中記載的”坑術士“,即坑殺儒生。無論如何,此事件的起因卻是侯生、盧生兩個術士誹謗始皇帝並攜款逃跑~
"焚書坑儒"並非是秦始皇的發明與專屬,無論是“焚書令”還是以“坑殺”方式處理不利於秦國/秦王朝的人,都是先前有過案例。回顧秦之歷史,秦始皇焚書不過是守其傳統,“古已有之,於今為烈”。早在秦孝公商鞅變法時,商鞅治國的利器是爵祿+刑罰,對儒家的《詩》、《書》、禮、樂,深惡痛絕,譏之為“六虱”。韓非還說他“教孝公燔《詩》、《書》而明法令”,這或許是歷史上最早的一次焚書。
無論秦國還是秦朝死刑的方式有很多,例如:棄市、腰斬、車裂等,都是極為殘酷的,秦始皇坑殺的方式是活埋。據《史記·白起列傳》載:秦昭王三十四年(西元前273年),武安君白起大敗趙將賈偃,沉其卒二萬人于黃河;四十七年(西元前260年),白起又在長平大敗趙軍,俘趙兵士二十萬(一說四十萬,存在爭議),全部坑殺。坑殺,有例可尋!
小史個人之見:這次糾正了幾個以往的認知錯誤~
讀史明志,翻翻書,看點兒歷史~
(本文圖片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