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訴訟誤區6:對方偷偷轉移財產,律師和法院一定會幫我查到的?
《婚姻法》第47條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
離婚時對方如果遇到對方隱匿財產,當事人這時候都會想到請律師,由律師以及法院處理。
根據訴訟離婚時根據 《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但是律師和法院的調查權,是受到法律限制的,
哪些財產律師可以查詢,哪些律師無法查詢?
1、房屋、汽車、公司股權、企業投資權益這樣的財產,可以委託律師進行查詢;
2、個人存款的查詢,需要當事人協助提供對方的具體資訊方能查詢,例如身份證號、開戶行名稱、開戶帳號等。
如遇到離婚轉移財產的情況,
推薦閱讀:《離婚訴訟誤區5:只要簽署了離婚協議書,任何一方都不能反悔?》
主頁點擊【離婚寶】,專業律師出具離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