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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面目與開悟

一、《壇經》慧明所謂,即“本來面目”。然貧人乍富,未免承當處不夠肯決,

故有餘疑。其實當時所悟只是“法”,若完成“法”的人格化,則須依法而修(修正想念、行為使如法)。

所謂“密在汝邊”,即是“冷暖自知”,他人如何得知?故名為“密”耳。

二、“開悟”為得道(知得應行之道路),“大悟”即證得“本來面目”,亦即宇宙真象。

開悟與大悟只是心態的差別,本質無二。所悟是否正確,須經師印證方可。

得金剛心而不識,且不能“保任”,便是當面蹉過。何以如此?總因平時用功不誠、不勤,

致“棄金擔麻”耳。

本心者,生命之基因、生佛平等之所以然、心的原態是也。

“緣生可貴”者,無中生有之謂也。我與諸弟授盡肝膽,奈弟等興趣過於分散,不能置心之“焦點”于正法之上,我亦徒呼奈何也矣。盼能熟背《壇經》並如法持誦《金剛經》,或能有悟入之時。

(選自《耕雲書箋·示雲開》,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廿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