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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PO和vivo為什麼賣得這麼火?這就是答案!

OPPO、vivo的崛起與合約安排華說

國內智慧手機市場競爭之激烈,

令人歎為觀止。在市場機構發佈的銷售資料排行榜上,各大品牌的座次不斷地輪換著。前些年,是“你方唱罷我登場,各領風騷一兩年”,而今呢,“年”已太久,按“季”計算了。倘若要一語以概括之,“城頭變幻大王旗”,是這個市場傳神的寫照。

最新的登頂者是OPPO。市場研究機構IDC發佈的資料說,今年第三季度,OPPO出貨量為2010萬台,市場佔有率達到17.5%,排名第一;vivo緊隨其後,出貨量是1920萬台市場佔有率達到16.7%;此前領跑的華為、小米則落至第三、四名。

另一家市場研究機構Counterpoint Research給出的結論如出一轍:第三季度OPPO、vivo雙雙超越了華為、小米,成為中國第一大、第二大智慧機製造商。去年第三季度,OPPO在中國智慧機市場的份額只有9.9%,今年則達到16.6%;vivo市場份額為16.2%。和去年同期的8.8%相比也實現了顯著增長。

市場表現如此驚豔,OPPO和vivo自然而然地成為人們追問的話題:它們是怎麼做到的?實際上,這並非是一個新鮮的問題,

因為這一兩年,OPPO和vivo的表現始終令人刮目,成為一個“現象級”的事件,輿論場上屢有討論。只不過,這一次它們出人意料地將“當紅小生”華為、小米甩在身後,使得這一話題越發得炙手可熱了。

對於OPPO和vivo的市場爆發,作為競爭者,小米的主事者雷軍有一個回應,他認為原因有兩點:其一是它們遇上了三四五線城市的換機熱潮;其二是資訊不對稱——上述地區的消費者不知道產品值多少錢,

以及是否有別的選擇。這樣的解釋,顯然文不對題言不及義:三四五線城市的換機熱潮,給每一個手機廠商帶來的市場機遇是一樣的,為什麼單單是OPPO和vivo抓住了這個市場紅利?所謂資訊不對稱,即是說消費者面對著訊息費用的局限,當然對,任何一個人都不可能是“百事通”,作為消費者總有訊息費用的困擾。這裡的問題是,在三四五線城市,並非在只有 OPPO和vivo手機出售,
也有別的手機品牌在銷售,為什麼消費者選擇了OPPO和vivo而不是別的品牌手機?是什麼樣的訊息費用的存在,左右了人們的選擇?

在市場上,OPPO和vivo主力機型價格在2000-3000元,並不比主要競爭對手如華為、小米便宜,價格的因素因而可以排除。事實上,不少人批評OPPO和vivo是“低配高價”,意味著OPPO和vivo的價格其實是偏高了。那麼,OPPO和vivo在競爭中脫穎而出的原因何在?

不論是行內還是行外,對OPPO和vivo這一兩年在市場上飛速成長因素的探討,

都提到了一個要點,那就是 OPPO和vivo對管道、對經銷商的掌控和激勵.。令人影響深刻並頻頻被人們所提及的,有兩個場景:其一是對價格的掌控,同一型號不同地區的專賣店都賣同一個價;其二是專賣店的店員之熱情似火,對買家極盡遊說、推銷之能事,如同“打了雞血一樣”。

問題來了。每一個手機廠商都有自己的管道、有自己的經銷商,OPPO和vivo如是,華為、小米如是,蘋果、三星等亦如是。為什麼單單OPPO和vivo對管道和經銷商能夠做到如此掌控和激勵?為什麼OPPO和vivo專賣店的手機價格能夠保持一致?為什麼OPPO和vivo的店員熱情得如同“打了雞血一樣”?為什麼其他手機廠商做不到?

根源在這裡:廠商與經銷商之間的合約安排不同,因而行為和結果有別。沒錯,OPPO和vivo與經銷商之間的合約安排,有別於其他手機廠商。正是這種獨特的合約安排,決定了專賣店的手機價格能夠保持一致,決定了店員熱情得如同“打了雞血一樣”,最終使得其在市場競爭中突圍而出。

OPPO和vivo與經銷商之間的合約安排,以餘觀之,與其他手機廠商相比,主要有兩點大異其趣。OPPO和vivo系出同門,且以OPPO為例罷。

首先是管道的合約安排。OPPO的專賣店,是店長、管道代理商、OPPO三者投資組建的,OPPO持有股權,也即是擁有專賣店的部分產權。這顯然與別的廠商有異。一般而言,廠商是廠商,經銷商是經銷商,專賣店通常由經銷商投資,經銷商掌握著專賣店的全部產權,也即是其私產。既然是其私產,我的店我做主,進什麼貨,賣什麼價格,怎麼賣,自然是經銷商自主決策,廠商實際上是很難干預的,雖然表面上可以加以“指導”。日常觀察可見,廠商對直營店掌控有力,但對加盟店往往鞭長莫及。無他,直營店是廠商直接投資,是廠商的一部分,擁有著全部產權,指令傳達無礙;但加盟店的產權在他人之手,自然不容易掌控,廠商的指導是聽還是不聽,產權人要視自己的利益權衡而定:有利則執行之,無利則當做耳旁風。OPPO投資入股專賣店,擁有了專賣店的部分產權,同時,通過專賣店“由省級代理管理”,而“省級代理商只獨家代理OPPO一個品牌”,以及“賣場會跟地區代理商繳納3000元保證金,專賣店繳納10000元,一旦發現低價售賣,直接扣除其保證金,超過三次會取消其代理權”等合約安排,將經銷商做成了OPPO的“子公司”!一個有趣的細節是,OPPO省級代理及其員工給人的名片,正是OPPO標誌性的綠白色名片。其對管道事務和產品價格掌控能力,自然不是別的廠商所能比擬的。

其次是激勵的合約安排。經銷商之所以願意成為OPPO的“子公司”,是因為有利益保障機制的存在:比如OPPO給了經銷商足夠大的利潤空間;比如因手機換代帶來的損失,OPPO直接給經銷商補貼現金。這別的廠商補貼產品而非現金的做法是不一樣的,因為如果補貼的產品賣不出去,利益受損的還是經銷商。而專賣店的店員之所以如同的“打了雞血一樣”,則是因為提成夠高。網上有帖子稱OPPO給促銷員的提成“每部達百元以上,多則二三百元,最高達五百元”,雖然OPPO表示“提成根據每款機型以及銷售階段不同而定”,沒有網上說得那麼高,但顯而易見,OPPO給予店員的提成,遠在別的廠商之上。沒有足夠的“刺激”,店員不會如此投入地極盡所能地遊說消費者,甚至不惜通過抹黑競爭對手的產品來誤導顧客。

蟹有蟹路,蝦有蝦路。不管你喜歡不喜歡,密集的廣告轟炸,合約安排帶來的對價格的掌控以及店員的強勢推銷,OPPO和vivo無疑是走著自己的路,獨特而鮮明。

2016/11/15

華為、小米如是,蘋果、三星等亦如是。為什麼單單OPPO和vivo對管道和經銷商能夠做到如此掌控和激勵?為什麼OPPO和vivo專賣店的手機價格能夠保持一致?為什麼OPPO和vivo的店員熱情得如同“打了雞血一樣”?為什麼其他手機廠商做不到?

根源在這裡:廠商與經銷商之間的合約安排不同,因而行為和結果有別。沒錯,OPPO和vivo與經銷商之間的合約安排,有別於其他手機廠商。正是這種獨特的合約安排,決定了專賣店的手機價格能夠保持一致,決定了店員熱情得如同“打了雞血一樣”,最終使得其在市場競爭中突圍而出。

OPPO和vivo與經銷商之間的合約安排,以餘觀之,與其他手機廠商相比,主要有兩點大異其趣。OPPO和vivo系出同門,且以OPPO為例罷。

首先是管道的合約安排。OPPO的專賣店,是店長、管道代理商、OPPO三者投資組建的,OPPO持有股權,也即是擁有專賣店的部分產權。這顯然與別的廠商有異。一般而言,廠商是廠商,經銷商是經銷商,專賣店通常由經銷商投資,經銷商掌握著專賣店的全部產權,也即是其私產。既然是其私產,我的店我做主,進什麼貨,賣什麼價格,怎麼賣,自然是經銷商自主決策,廠商實際上是很難干預的,雖然表面上可以加以“指導”。日常觀察可見,廠商對直營店掌控有力,但對加盟店往往鞭長莫及。無他,直營店是廠商直接投資,是廠商的一部分,擁有著全部產權,指令傳達無礙;但加盟店的產權在他人之手,自然不容易掌控,廠商的指導是聽還是不聽,產權人要視自己的利益權衡而定:有利則執行之,無利則當做耳旁風。OPPO投資入股專賣店,擁有了專賣店的部分產權,同時,通過專賣店“由省級代理管理”,而“省級代理商只獨家代理OPPO一個品牌”,以及“賣場會跟地區代理商繳納3000元保證金,專賣店繳納10000元,一旦發現低價售賣,直接扣除其保證金,超過三次會取消其代理權”等合約安排,將經銷商做成了OPPO的“子公司”!一個有趣的細節是,OPPO省級代理及其員工給人的名片,正是OPPO標誌性的綠白色名片。其對管道事務和產品價格掌控能力,自然不是別的廠商所能比擬的。

其次是激勵的合約安排。經銷商之所以願意成為OPPO的“子公司”,是因為有利益保障機制的存在:比如OPPO給了經銷商足夠大的利潤空間;比如因手機換代帶來的損失,OPPO直接給經銷商補貼現金。這別的廠商補貼產品而非現金的做法是不一樣的,因為如果補貼的產品賣不出去,利益受損的還是經銷商。而專賣店的店員之所以如同的“打了雞血一樣”,則是因為提成夠高。網上有帖子稱OPPO給促銷員的提成“每部達百元以上,多則二三百元,最高達五百元”,雖然OPPO表示“提成根據每款機型以及銷售階段不同而定”,沒有網上說得那麼高,但顯而易見,OPPO給予店員的提成,遠在別的廠商之上。沒有足夠的“刺激”,店員不會如此投入地極盡所能地遊說消費者,甚至不惜通過抹黑競爭對手的產品來誤導顧客。

蟹有蟹路,蝦有蝦路。不管你喜歡不喜歡,密集的廣告轟炸,合約安排帶來的對價格的掌控以及店員的強勢推銷,OPPO和vivo無疑是走著自己的路,獨特而鮮明。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