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文網

婚後不久,中秋節因為一盒月餅,我離婚了

都說結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所以姑娘們在找物件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啊!千萬不要像我,對自己的終身大事都那麼草率,到最後把自己陷入了萬劫不復的境地。

我和劉剛是相親認識的,

那年我已經29歲了。在我們這裡,我是典型的大齡剩女,所以在碰到劉剛這個條件還不錯的男人後,不到兩個月我們便發生了關係。我是一個傳統的女人,既然已經有了那層關係肯定是要結婚的。

在我們相處不到半年後,我們就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直到真正住在一起,我才發現我們之間原來有這麼多不合拍的節奏。結婚後他沒有為我花過一分錢,兩個人一起出去吃飯,他也讓我買單,

自從和他結婚,我從來沒有像正常的夫妻一樣,兩個人手牽手的去看電影,逛街,吃飯。他下班回來就打遊戲,對我提的所有要求都置之不理。

今年的中秋是我們結婚後的第一個大節,我跟劉剛說過節的時候無論如何也要給我爸媽買一點過節的禮物。雖然我已經提前提醒他了,可是到過節的前兩天,他還是沒什麼準備。

當我再次說要買東西回娘家的時候,他不厭其煩的說:知道了知道了,到時候一定會買的!過節那一天,劉剛就只帶著一盒月餅去我家了。我雖然不滿意,

但是好在他還是花錢了。

節後第三天,我在社區裡碰到了劉剛的同事,她跟我們住在一個社區。她正要往樓下扔垃圾,我一眼看到她扔的垃圾裡有劉剛送我媽一模一樣的月餅盒子。我一問才知道,原來那月餅是公司發的,而且都過期了。從樓下上來,

我就憤怒的向劉剛提出的離婚,他說我是神經病,但是我清楚的知道我的心已經徹底寒了。朋友們,這樣的男人難道不該離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