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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婚姻法一出,這4種夫妻的結婚證就成為了一紙廢書,要謹慎

在女性的心目當中,與自己心愛的人領證結婚、然後結婚生子、過普普通通的日子應該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最新出的婚姻法已經明確表示了,這4種人的婚姻完全不被認同,

也不受法律的保護,女性就一定要睜大眼睛看清楚了,省得被騙。

1.沒有達到結婚年齡而結婚

大家都知道中國男女雙方的結婚年齡在整個世界都是很有名的(世上年紀最大),但是法律已經白紙黑字的寫下了這件事情,如果男女雙方之間沒有達到這個標準而領取了結婚證,那麼這種婚姻就不會被法律所保護。所以在鄉下或者是小縣城當中輟學後直接結婚的那些孩子們,

他們的婚姻是一種“無效”婚姻。

2.男女雙方構成重婚罪

法律也已經規定過了:婚姻是一男與一女所構成的,如果夫妻之中的一個人除了自己的伴侶之外,另有一個伴侶,那就被視為“重婚罪”。也就是說,那些想要維持兩個家庭的人,他的2次婚姻不僅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

還會觸犯法律。女性在結婚的時候,一定要慎重考慮,不要讓這種事情發生,因為這種情況的舉證還是比較麻煩的。比起事情真的發生了再去想辦法,不如直接就將苗頭扼殺到一開始。

3.男女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患病

有人可能會驚歎:國家給你發結婚證之前還會檢查有沒有人患病嗎?答案是真的會。

因為有些精神類疾病很有可能會遺傳給自己的後代,讓自己的後代終生受困,所以本著“優生優育”的原則,有一些特定疾病的患者會不被允許結婚,即使他們結婚了,這段婚姻也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這其實是在提醒我們婚前檢查的重要性,每一對結婚的小夫妻都應當重視這件事情。

4.男女雙方具有血緣關係

在古代,表哥和表妹結婚是一件喜上加喜的事情,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大家逐漸發現血緣關係相近的人結婚之後,所生下來的孩子患病率極高,而且患病很難治療。本著“優生優育”的原則,我們國家已經不批准具有三代以內血緣關係的人以及直系血緣關係的人結婚。

映雪老師,一名兒科醫師,想諮詢有關備孕、孕期、親子教育問題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映雪育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