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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潼關一女子朋友圈公然辱駡民警雨中執勤 被潼關公安行政處罰

2017年10月3日晚,線民“-2yscw”在其朋友圈中發表一組潼關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隊員冒雨執勤的照片,

並評論“人模狗樣”等侮辱詞彙,公然辱駡人民警察,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為嚴厲打擊侵犯人民警察權益和形象的違法犯罪行為,潼關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經細緻核查及走訪排查,發現該朋友圈發佈者系黃某(女,22歲,家住潼關縣)。10月12日,民警立即將其依法傳喚至治安大隊,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之規定,

依法對黃某進行相應的行政處罰。黃某交代了自己因喝醉酒,故意在網上發帖侮辱員警的違法事實。

對此警方發出提示,維護網路環境清朗和諧是每個線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網路無法外之地,人民警察是國家法律的捍衛者和執行者,公然侮辱謾駡人民警察是對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是對法律權威的褻瀆,

是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所以,廣大線民切勿衝動逞一時之快而後悔莫及。

(王亞鋒 潼關縣治安大隊來稿)編輯:王夢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