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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離婚?沒那麼容易!2017年新婚姻法:不符合以下條件,不准離

愛情是神聖的,婚姻也是神聖的,容不得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去褻瀆它,違反者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

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人們的綜合素質卻跟不上經濟發展的節奏。很多夫妻在一夜暴富之後,

各種欲望急劇膨脹,有人就選擇對婚姻不忠,選擇了婚外情,選擇了更年輕漂亮的女人,忘記了那個一直陪伴自己的糟糠之妻。

僅僅去年就有430萬對夫妻領了離婚證,我在想,估計結婚的都快趕不上離婚的多了。這是社會不安定因素,因此新的婚姻法規定了一下苛刻條件,不符合條件的,一律不准離婚!

1:必須合法持有結婚證

首先,你們要是合法結了婚的。法律才能給你離婚,如果你們一直是同居沒領證,這法律管不著。而且要持有合法的結婚證,偽造的也不行。

2:離婚雙方是自願的

必須雙方自願離婚,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民政局都不會批准。

3:雙方要均有完全民事能力

雙方都是要陳年人,而且沒有精神失常等問題。

4:子女,財產,債務的分割問題已明確

想離婚,必須妥善處理好子女撫養問題,監護權問題,財產的分割問題。

5:必須在一人戶口所在地離婚

也就是說在哪裡登記結婚的,最好就在哪裡領離婚證。

6:離婚時,兩個人都要去

也就是說2個人都要去,不能一個人去,

不能找別人代替去。

離個婚是不是不容易啊,法律之所以這樣規定就是讓你們在沒想好的時候不要輕易離婚。寧拆10座橋,不悔一樁婚,說不定等氣消了,過了幾天就不想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