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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說⑤|李少平:司法改革讓百姓有更多“獲得感”

【編者按】

2017年,中國司法體制改革進入“決戰之年”。

由最高人民法院牽頭抓總的18項改革任務已全部完成,人民法院“四五改革綱要”提出的65項改革舉措也已全面推開。

五年來,法院系統在改革方面作出一系列探索:一批冤假錯案得到糾正,

在反思中推動司法制度的完善;家事審判更注重對危機婚姻的救治;環境公益訴訟制度確立,探索跨區劃管轄破除地方利益;法院內部改革對自己“動刀子”;作出基本解決執行難承諾,消除執行不作為,讓執行長出“利牙鐵齒”。

如何讓改革成果落地生根?如何直面改革的困難和問題,避免少走彎路?

十九大召開前夕,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專訪了最高法五位親歷改革的中國二級大法官,

以期為中國法院司改進程留下注解。

本期嘉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第五巡迴法庭庭長、二級大法官李少平。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人民網 資料圖

“司法透明倒逼司法公正,作用太大了”

澎湃新聞:當前,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步入關鍵期和攻堅期,在取得諸多成果的同時,也面臨著不少亟待破解的難題。司法改革成效應當如何評判?

李少平:與具體的辦案工作相比,司法體制改革是一個比較宏觀的話題,很難用案例描述,也不容易用一兩句話概括。

前不久,一位律師朋友說,這一輪司法體制改革,讓他有三個“沒想到”。一是沒想到改革力度這麼大,一舉解決了“立案難”“執行難”等“老大難”問題;二是沒想到改革成效這麼明顯,

真真切切讓當事人和律師感受到司法的公開、便利和高效。三是沒想到改革理念這麼先進,與時代發展、科技進步融合得如此緊密。

他發言還舉了上海法院開放律師服務平臺的例子,說自己一開始以為這個平臺只是面向上海本地律師,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登錄後才發現,國內任何一位註冊律師,都可以通過這一平臺享受網上立案、網上溝通、網上輔助等5大類26項訴訟服務,

建議最高法院要好好宣傳司法改革,擴大改革紅利。

當然,那位律師朋友感受到的,只是深化司法體制改革的一個側面。

澎湃新聞:司法公開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權、監督權,倒逼著司法公正和效率。對此,您有何看法?

李少平:十八大之前,群眾對法院評價不高,對司法公正信心不足,主要是對審判工作缺乏瞭解。比如法院的裁判文書雖然也有上網,

但是數量很少;如今,中國裁判文書網建成,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專門規定,要求不涉密的文書一律上網,已公開文書總量3400萬篇,總訪問量突破110億次,用戶覆蓋全球210多個國家和地區,成為全球最大的裁判文書公開平臺,也是中國最大的司法資料獲取平臺。加上審判流程公開、庭審公開、執行資訊公開,四大公開平臺,改革之後,法院的工作讓群眾圍觀、受群眾監督,體現了司法透明,倒逼了司法公正,這個作用太大了。

澎湃新聞:在此輪司法改革中,員額制改革備受關注,從目前的司法辦案資料上,這一動自己“乳酪”的改革有何影響?

李少平:改革之前,我國有19.88萬法官,但受各種因素影響,不少法官並不在審判一線辦案,一些法官擔任領導職務之後,很少辦案,優質司法資源沒有發揮最佳效應;這次改革,我們實行法官員額制,要求進入員額的法官必須辦案,領導幹部入額不僅要辦案,還要主動啃“硬骨頭”,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

截至目前,全國法院遴選產生120138名員額法官,全部在一線辦案,隊伍“瘦身”,但辦案力量平均增加20%以上。2017年上半年,全國法院院庭長辦案量占新收案件總量的29.5%,人均辦案量達到普通法官辦案量的48.2%。我們不要小看這個數字,院庭長帶頭辦案,對於加強司法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很大作用。

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法官更像法官”

澎湃新聞:司法改革的目的是實現司法公正,公正司法首先要為百姓依法維權敞開大門,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開始,您怎麼看?

李少平:過去,老百姓對一些法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意見很大,並將之形象地稱為“立案難”;自2015年5月1日開始,人民法院開始實行立案登記制,當事人起訴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法院就必須登記立案,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改革前,2012年法院受理案件1324.8萬件,改革後,2016年受理2305.3萬件,95%以上實現當場登記立案。隨著預約立案、網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配套改革舉措實施,上海、浙江等地法院的立案服務已實現了“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老百姓有了互聯網,動動手指頭就可以線上立案,免去了來回奔波之苦,真正“打通了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此外,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後法官數量減少三分之一,但人均辦案數量增長20%以上,結案率上升18%以上,一審後服判息訴率提升了10%以上,涉法信訪數量下降30%以上,隊伍“瘦身提質”是改革之後的重要表徵。

資料在變化,人民群眾的評價也在變化。無論是協力廠商評估,還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對於司法改革的共同意見是:通過司法改革,法院的作風更加親民、工作更加高效、法官更加專業,確實做到了“法院更像法院,法官更像法官”。

澎湃新聞:從裁判文書零星上網到建立全球最大的裁判文書網,從立案審查制到立案登記制,從忙閑不均到全員辦案。此次司法改革緣何會帶來如此變化?

李少平:砥礪奮進五年的背後,是人民法院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利益格局,受益的是廣大人民群眾。

2016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我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庭長。消息公佈後,一位元老朋友打來電話,說你不是最高法院的副院長麼,怎麼又變成庭長了?我告訴他,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目的是通過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確保中央政令暢通、法律適用統一,同時要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方便群眾訴訟,就地解決糾紛。六個巡迴法庭的設立,是新時期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舉措。

遏制地方干擾司法公正,讓百姓有更多獲得感

澎湃新聞:巡迴法庭被視為“家門口的最高法院”,在這一制度設計上,目的在於就地解決矛盾糾紛,從而擺脫“地方利益”干擾,避免裁判不公。您如何看待它的作用?

李少平:在黨的十八大之前,有關機構進行過社會調查,廣大群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社會公正。而司法就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庭長由副院長等大法官兼任,我所在的第五巡迴法庭,巡迴區包括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5省區市,今年1至8月已受理1156起案件,接待來訪群眾14195人次。六個巡迴法庭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5733件,占最高法院受理案件數量的44.8%,極大地方便當事人訴訟。

此外,為遏制地方因素對司法公正的影響,切實防止訴訟“主客場”現象,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的人財物省級統管,並在北京、上海分別設立了北京第四中級法院、上海第三中級法院,作為首批跨區劃法院試點,審理跨行政區劃重大案件。這些重大改革舉措,都是因時而制的創新之舉。

澎湃新聞:所有的改革舉措,最終都要回歸人民,讓司法改革成果影響和惠及人民,讓百姓有更多的獲得感。

李少平:前不久,我們一位法官到外地出差,計程車司機聽說他在法院工作,就主動聊起司法改革話題。法官很好奇,問司機怎麼對司法改革感興趣。司機說,過去總覺得法院高高在上,現在從廣播、電視裡,總能聽到法院平反冤假錯案、審理民生案件、實行立案登記制、完善“民告官”機制的報導,覺得與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關,所以也就格外關注司法改革的消息。

這讓我意識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只有始終堅持人民在改革中的主體地位,我們的司法改革才更有生命力。

澎湃新聞:五年以來,這種獲得感在哪些方面顯現?

李少平:五年來,全國法院將“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改革的根本目標,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作為評價改革成效的標準,堅持完善人權司法保障、踐行司法為民、發揚司法民主。

首先是人權司法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這項改革推出之後,有效制約了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程式上不合法或來源不合法的證據,一律被列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五年來,我們不僅依法糾正了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張氏叔侄案、陳滿案等30多起重大冤錯案件,還出臺了非法證據排除規定,堅決防止新的冤假錯案。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依法宣告3889名被告人無罪,實現了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

其次是司法便民利民。除實行立案登記制外,我們還完善了相關配套機制。全國99%的法院建成了規範化的訴訟服務中心,2200個法院開通了訴訟服務網,781家法院開通訴訟服務手機APP,1734家法院開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全國法院還建立了2400多個訴調對接中心,引進4萬多名特邀調解員,200多個法院試點進行線上調解,有13.24%一審民事案件通過調解解決。

還有就是人民參與司法。截至今年4月底,試點法院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15383人,比改革前新增11734人,其中,基層普通群眾11681人,占比達75%以上,人民陪審員來源更加廣泛,結構也更加合理。試點法院由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結各類案件81772件,由人民陪審員參與組成大合議庭審結涉及群體利益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162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澎湃新聞:有學者認為,司法制度改革與建設必須要尊重和遵守司法規律,您怎麼理解?

李少平:幾年前,我參加一個座談會,一位政協委員發言說,他認識的法官都非常辛苦,“白加黑”、“五加二”,加班加點結案,有的還犧牲在辦案崗位上,所以提議大幅提高法官的福利待遇。我首先代表廣大法官對他表示感謝,但也提出一些不同意見。

在我看來,法官的確很辛苦,有時還面臨各種威脅、謾駡、侮辱甚至暴力傷害,但這都不是賦予法官特殊待遇的理由。因為,如果比累比辛苦,許多行業的工作強度要比法院重,員警、消防等職業群體面臨的風險,也不見得比法官小。對法官的管理模式之所以特殊,歸根結底源自審判權的特殊屬性,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司法規律。

澎湃新聞:審判權不同於行政權,改革如何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李少平:審判權是對案件事實和法律的判斷權和裁決權,強調親歷性,注重對獨立性、中立性和程式性的保障。這就意味著,上級法院不能對下級法院如何裁判指手畫腳,院長、庭長不能對自己未直接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審核簽發。

這一輪司法體制改革之所以取得重大成效,很大程度就在於我們嚴格遵循了上述司法規律,提出“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並將還權于獨任法官與合議庭的司法責任制改革作為必須牢牢牽住的“牛鼻子”。

不過,在遴選產生員額法官的同時,我們也配套建立了不同于普通公務員的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並強化了法官的依法履職保障機制。出臺有關改革文件,強調法院內部人員和黨政領導幹部都不能為案件說情打招呼,否則要追究責任,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將法官調離、免職、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等處分。只有法官能夠安心履職、獨立行權,司法公正才更有保障。

司法改革沒有“靈丹妙藥”,“試點既試對也試錯”

澎湃新聞:改革措施不僅要挑戰長久存積的司法體制缺陷和機制弊端,更要動改革者自身的利益。您怎麼看待試點改革的成與敗?

李少平: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我們先後出臺了130多個檔,圍繞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人財物省級統管、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職業保障等基礎性重大改革項目,最初的方案設計都要經過專家論證,再擬定試點方案,分批、分步驟開展試點。

在某次試點方案論證會議上,一位地方法院負責同志問,試點的意義是什麼,是不是試了就一定要成功?當時我們就回答,從方法論上講,任何改革都沒有“一試就行,萬試萬靈”的靈丹妙藥,試點的目的就是既試對也試錯,講科學就要允許試錯,這也是試點的價值和意義所在。

同樣,對法官員額的確定、法官工作量的測算,如何以案定額、如何考核績效、如何明晰法官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一些關鍵環節、重點問題,方案出臺前都進行了實證性研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在試點中也及時調整員額分配,實行省級統籌,向案多人少的基層法院傾斜,不搞“一刀切”。

事實證明,試點先行的辦法是行之有效的。通過開展試點,我們發現了試點方案在運行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偏差,在後續深化改革中,能確保問題被精准解決,改革整體質效得以提升。

澎湃新聞:一方面是深入改革,另一方面是強化監督。去年底,最高法院組成四個督察組,對12個省區市司法責任制改革開展督察,意圖打通司法改革“最後一公里”。有何用意?

李少平:改革試點推進中,最高法院按照中央要求,將改革督察作為推進改革措施落地見效的重要手段。最高法院組織了若干個督察組,先後在全國法院開展了5輪督察,我自己帶隊對貴州、四川、重慶等省市的改革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察。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督察都是奔著問題去的,絕對不搞“聽聽彙報,收收材料”、“你說什麼,我記什麼”的“來料加工”式督察,督察組深入50多個縣市90多家法院實地查訪,召開100多場座談會,聽取了1300多名幹警的意見,抽查案件卷宗、審判管理系統記錄450多人次。督察既是推動又是驗證,對督察工作中發現的經驗及時推廣,存在的問題公開通報、限期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實。

體現了司法透明,倒逼了司法公正,這個作用太大了。

澎湃新聞:在此輪司法改革中,員額制改革備受關注,從目前的司法辦案資料上,這一動自己“乳酪”的改革有何影響?

李少平:改革之前,我國有19.88萬法官,但受各種因素影響,不少法官並不在審判一線辦案,一些法官擔任領導職務之後,很少辦案,優質司法資源沒有發揮最佳效應;這次改革,我們實行法官員額制,要求進入員額的法官必須辦案,領導幹部入額不僅要辦案,還要主動啃“硬骨頭”,帶頭辦理重大疑難複雜案件。

截至目前,全國法院遴選產生120138名員額法官,全部在一線辦案,隊伍“瘦身”,但辦案力量平均增加20%以上。2017年上半年,全國法院院庭長辦案量占新收案件總量的29.5%,人均辦案量達到普通法官辦案量的48.2%。我們不要小看這個數字,院庭長帶頭辦案,對於加強司法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很大作用。

打通服務群眾最後一公里,“法官更像法官”

澎湃新聞:司法改革的目的是實現司法公正,公正司法首先要為百姓依法維權敞開大門,依法立案是公正司法的開始,您怎麼看?

李少平:過去,老百姓對一些法院有案不立、拖延立案意見很大,並將之形象地稱為“立案難”;自2015年5月1日開始,人民法院開始實行立案登記制,當事人起訴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法院就必須登記立案,有案必立、有訴必理。

改革前,2012年法院受理案件1324.8萬件,改革後,2016年受理2305.3萬件,95%以上實現當場登記立案。隨著預約立案、網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配套改革舉措實施,上海、浙江等地法院的立案服務已實現了“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老百姓有了互聯網,動動手指頭就可以線上立案,免去了來回奔波之苦,真正“打通了服務群眾的最後一公里”。

此外,與改革前相比,改革後法官數量減少三分之一,但人均辦案數量增長20%以上,結案率上升18%以上,一審後服判息訴率提升了10%以上,涉法信訪數量下降30%以上,隊伍“瘦身提質”是改革之後的重要表徵。

資料在變化,人民群眾的評價也在變化。無論是協力廠商評估,還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反映,對於司法改革的共同意見是:通過司法改革,法院的作風更加親民、工作更加高效、法官更加專業,確實做到了“法院更像法院,法官更像法官”。

澎湃新聞:從裁判文書零星上網到建立全球最大的裁判文書網,從立案審查制到立案登記制,從忙閑不均到全員辦案。此次司法改革緣何會帶來如此變化?

李少平:砥礪奮進五年的背後,是人民法院一場深刻的自我革命,改的是體制機制,動的是利益格局,受益的是廣大人民群眾。

2016年12月2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命我兼任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迴法庭庭長。消息公佈後,一位元老朋友打來電話,說你不是最高法院的副院長麼,怎麼又變成庭長了?我告訴他,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法庭目的是通過審理跨行政區域重大行政、民商事案件,確保中央政令暢通、法律適用統一,同時要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重心下移,方便群眾訴訟,就地解決糾紛。六個巡迴法庭的設立,是新時期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的重大改革舉措。

遏制地方干擾司法公正,讓百姓有更多獲得感

澎湃新聞:巡迴法庭被視為“家門口的最高法院”,在這一制度設計上,目的在於就地解決矛盾糾紛,從而擺脫“地方利益”干擾,避免裁判不公。您如何看待它的作用?

李少平:在黨的十八大之前,有關機構進行過社會調查,廣大群眾最關心的問題之一就是社會公正。而司法就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最高人民法院巡迴法庭庭長由副院長等大法官兼任,我所在的第五巡迴法庭,巡迴區包括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5省區市,今年1至8月已受理1156起案件,接待來訪群眾14195人次。六個巡迴法庭今年上半年共受理案件5733件,占最高法院受理案件數量的44.8%,極大地方便當事人訴訟。

此外,為遏制地方因素對司法公正的影響,切實防止訴訟“主客場”現象,按照中央統一部署,推動省以下地方法院的人財物省級統管,並在北京、上海分別設立了北京第四中級法院、上海第三中級法院,作為首批跨區劃法院試點,審理跨行政區劃重大案件。這些重大改革舉措,都是因時而制的創新之舉。

澎湃新聞:所有的改革舉措,最終都要回歸人民,讓司法改革成果影響和惠及人民,讓百姓有更多的獲得感。

李少平:前不久,我們一位法官到外地出差,計程車司機聽說他在法院工作,就主動聊起司法改革話題。法官很好奇,問司機怎麼對司法改革感興趣。司機說,過去總覺得法院高高在上,現在從廣播、電視裡,總能聽到法院平反冤假錯案、審理民生案件、實行立案登記制、完善“民告官”機制的報導,覺得與老百姓的利益密切相關,所以也就格外關注司法改革的消息。

這讓我意識到,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只有始終堅持人民在改革中的主體地位,我們的司法改革才更有生命力。

澎湃新聞:五年以來,這種獲得感在哪些方面顯現?

李少平:五年來,全國法院將“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作為改革的根本目標,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作為評價改革成效的標準,堅持完善人權司法保障、踐行司法為民、發揚司法民主。

首先是人權司法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人民法院積極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這項改革推出之後,有效制約了刑訊逼供、非法取證,程式上不合法或來源不合法的證據,一律被列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五年來,我們不僅依法糾正了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張氏叔侄案、陳滿案等30多起重大冤錯案件,還出臺了非法證據排除規定,堅決防止新的冤假錯案。2013年至2017年上半年,依法宣告3889名被告人無罪,實現了懲罰犯罪和保障人權相統一。

其次是司法便民利民。除實行立案登記制外,我們還完善了相關配套機制。全國99%的法院建成了規範化的訴訟服務中心,2200個法院開通了訴訟服務網,781家法院開通訴訟服務手機APP,1734家法院開通12368訴訟服務熱線。全國法院還建立了2400多個訴調對接中心,引進4萬多名特邀調解員,200多個法院試點進行線上調解,有13.24%一審民事案件通過調解解決。

還有就是人民參與司法。截至今年4月底,試點法院人民陪審員總數達到15383人,比改革前新增11734人,其中,基層普通群眾11681人,占比達75%以上,人民陪審員來源更加廣泛,結構也更加合理。試點法院由人民陪審員參與審結各類案件81772件,由人民陪審員參與組成大合議庭審結涉及群體利益和社會影響較大的案件1624件,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澎湃新聞:有學者認為,司法制度改革與建設必須要尊重和遵守司法規律,您怎麼理解?

李少平:幾年前,我參加一個座談會,一位政協委員發言說,他認識的法官都非常辛苦,“白加黑”、“五加二”,加班加點結案,有的還犧牲在辦案崗位上,所以提議大幅提高法官的福利待遇。我首先代表廣大法官對他表示感謝,但也提出一些不同意見。

在我看來,法官的確很辛苦,有時還面臨各種威脅、謾駡、侮辱甚至暴力傷害,但這都不是賦予法官特殊待遇的理由。因為,如果比累比辛苦,許多行業的工作強度要比法院重,員警、消防等職業群體面臨的風險,也不見得比法官小。對法官的管理模式之所以特殊,歸根結底源自審判權的特殊屬性,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司法規律。

澎湃新聞:審判權不同於行政權,改革如何實現“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

李少平:審判權是對案件事實和法律的判斷權和裁決權,強調親歷性,注重對獨立性、中立性和程式性的保障。這就意味著,上級法院不能對下級法院如何裁判指手畫腳,院長、庭長不能對自己未直接參與審理案件的裁判文書審核簽發。

這一輪司法體制改革之所以取得重大成效,很大程度就在於我們嚴格遵循了上述司法規律,提出“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並將還權于獨任法官與合議庭的司法責任制改革作為必須牢牢牽住的“牛鼻子”。

不過,在遴選產生員額法官的同時,我們也配套建立了不同于普通公務員的單獨職務序列和工資制度,並強化了法官的依法履職保障機制。出臺有關改革文件,強調法院內部人員和黨政領導幹部都不能為案件說情打招呼,否則要追究責任,非因法定事由,非經法定程式,不得將法官調離、免職、辭退,或者作出降級、撤職等處分。只有法官能夠安心履職、獨立行權,司法公正才更有保障。

司法改革沒有“靈丹妙藥”,“試點既試對也試錯”

澎湃新聞:改革措施不僅要挑戰長久存積的司法體制缺陷和機制弊端,更要動改革者自身的利益。您怎麼看待試點改革的成與敗?

李少平:司法體制改革向縱深推進,我們先後出臺了130多個檔,圍繞司法責任制、法官員額制、人財物省級統管、人員分類管理、司法職業保障等基礎性重大改革項目,最初的方案設計都要經過專家論證,再擬定試點方案,分批、分步驟開展試點。

在某次試點方案論證會議上,一位地方法院負責同志問,試點的意義是什麼,是不是試了就一定要成功?當時我們就回答,從方法論上講,任何改革都沒有“一試就行,萬試萬靈”的靈丹妙藥,試點的目的就是既試對也試錯,講科學就要允許試錯,這也是試點的價值和意義所在。

同樣,對法官員額的確定、法官工作量的測算,如何以案定額、如何考核績效、如何明晰法官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等一些關鍵環節、重點問題,方案出臺前都進行了實證性研究,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在試點中也及時調整員額分配,實行省級統籌,向案多人少的基層法院傾斜,不搞“一刀切”。

事實證明,試點先行的辦法是行之有效的。通過開展試點,我們發現了試點方案在運行中可能存在的疏漏和偏差,在後續深化改革中,能確保問題被精准解決,改革整體質效得以提升。

澎湃新聞:一方面是深入改革,另一方面是強化監督。去年底,最高法院組成四個督察組,對12個省區市司法責任制改革開展督察,意圖打通司法改革“最後一公里”。有何用意?

李少平:改革試點推進中,最高法院按照中央要求,將改革督察作為推進改革措施落地見效的重要手段。最高法院組織了若干個督察組,先後在全國法院開展了5輪督察,我自己帶隊對貴州、四川、重慶等省市的改革落實情況進行了督察。

需要指出的是,我們的督察都是奔著問題去的,絕對不搞“聽聽彙報,收收材料”、“你說什麼,我記什麼”的“來料加工”式督察,督察組深入50多個縣市90多家法院實地查訪,召開100多場座談會,聽取了1300多名幹警的意見,抽查案件卷宗、審判管理系統記錄450多人次。督察既是推動又是驗證,對督察工作中發現的經驗及時推廣,存在的問題公開通報、限期整改,不折不扣抓好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