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租前,請把前任帶走

第五章 正文

第 5 章 · 约 1451 字

倒數第四天,搬傢公司臨時加價。

師傅看過製圖櫃的照片,說老公寓樓梯太窄,得從陽臺吊掛,報價從一萬八變成三萬六。方晴氣得取消訂單,決定把櫃子拆掉。

那只櫃子是她大學畢業時從係館拍賣回來的,鐵皮厚,抽屜裡還留著前一任使用者用立可白寫的呎吋。周予安研究半天,說能拆,但鉚釘得鑽掉,之後很難復原。

「那就丟。」方晴說。

「妳捨得?」

「東西而已。」

周予安看了她一眼,沒動手。

方晴拿起電鑽,第一下就讓鑽頭滑開,刮出刺耳的聲音。周予安伸手關掉電源。

「妳不是想丟。妳只是付不起吊車。」

「我付得起。」

「那就叫吊車。」

「我不想把錢花在一個櫃子上。」

「它裝了妳十年的圖。」

「那些圖大部分都沒用了。」

「沒用跟不重要是兩回事。」

方晴把電鑽放下。她最討厭他偶爾說中。

手機剛好響起,是前公司合夥人鄭明德。方晴離職前負責一間連鎖親子餐廳,鄭明德為了趕開幕,要求她在消防檢查前先讓業主進場。她拒絕簽名,兩人大吵一架。隔週,公司宣佈「組織調整」,她拿到一筆不多不少的資遣費。

鄭明德現在說,餐廳案的木作材料出了問題,業主找到她,要她回去說明。

「那批板材不是我簽的。」方晴說。

「但圖面是妳的名字。大傢以前同事一場,回來把事情講清楚,不要讓外面覺得妳離職就不負責。」

「採購變更單是誰簽的?」

「電話裡講不清楚。妳下午來。」

方晴掛斷後,臉色比牆上的水痕還難看。

周予安問:「要幫忙嗎?」

她看著他。

他補了一句:「我先問了。」

方晴本來想說不用,話到嘴邊改成:「幫我把書房最下面那箱找出來,寫著親子餐廳。」

兩人翻了二十分鐘,找到一只封箱膠帶已經氾黃的紙箱。裡面有會議紀錄、樣品確認單和方晴離職前備份的電子郵件。她把資料攤滿地板,周予安按日期排序。

下午,方晴獨自去前公司。

鄭明德坐在玻璃會議室裡,徬邊是業主和律師。他先把責任說成「團隊溝通落差」,再暗示方晴當時情緒不穩,交接不完整。

方晴等他說完,才把三份文件放到桌上。

第一份是她反對更換板材的郵件。第二份是鄭明德越過她直接批準的採購單。第三份是錄音逐字稿,內容是他要求現場先封板,別讓檢查人員看到材料標示。

「原始錄音我有備份。」方晴說,「圖面是我的名字,所以我今天來。但變更不是我的決定,也沒有經過我簽認。」

律師把文件拿過去。鄭明德的臉慢慢失去血色。

業主問她願不願意接手改善設計。方晴沒有立刻答應,只說先看檢測報告,再報價。她走出辦公室時,手心全是汗,卻沒有回頭。

樓下,周予安坐在機車上等她。

「你不是去上班?」

「午休。」

「現在四點半。」

「彈性工時。」

方晴看見他車後座綁著一只熟悉的鐵抽屜。

「你拆我櫃子?」

「沒有。我找到一傢做機具搬運的,明天下午有車經過,可以順便吊,一萬二。」

「搬去哪?」

周予安遞給她一張倉庫租單。「公司工地徬的短租倉,一個月兩千。妳找到工作室再搬。」

方晴沒有接。「你又先做了。」

「我只問價,還沒付。決定權在妳。」

「你連租單都填好了。」

「因為老闆說不保留。」

她想生氣,卻發現租單承租人那欄是空的。

周予安把筆遞給她。「要不要留,妳自己簽。」

方晴站在騎樓下,午後陽光從招牌縫裡落下來,照在那張薄薄的紙上。三年前,他替她決定不必去高雄。三年後,他終於學會把選擇留白。

她簽了名字。

「租金我自己付。」

「好。」

「吊車也一人一半,因為裡面還有你的東西。」

「我有什麼?」

「你自己回去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