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二建工程法規高頻考點 :法定招標範圍
一、建設工程必須招標的範圍
1.大型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係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或者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或援助的項目。
二、建設工程必須招標的規模標準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重要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 單項合同估算價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 單項合同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4.單項低於上述規定, 但項目總投資在3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提示】必須招標的項目必須同時滿足專案範圍和規模標準兩個條件。
建造師泉題庫
2018年二建工程法規高頻考點:調解的規定
1、在一建築工地上, 施工單位與周邊居民由於工地上的雜訊污染產生民事糾紛, 雙方同意採用行政調解方式解決, 則主持該次調解事宜的可以是( )。
A、該專案部
B、建設單位
C、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D、人民法院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查的是調解的規定。 行政調解是指有關國家行政機關應糾紛當事人的請求, 根據法律、法規、規章 和政策, 對屬於其職權範圍內的糾紛, 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協定, 促成當事人解決糾紛。 參見教材P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