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0 七裡河發佈
《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已由國務院於2017年10月1日起發佈施行, 為切實抓好《查處辦法》的貫徹落實, 進一步做好無照經營查處工作,
培訓會上, 區工商局特邀律師結合工商系統典型案例, 對新舊《辦法》進行了對比解讀, 並從該部法規的出臺背景、調整查處的範圍、列舉不受查處的情形及實行處罰有度的理念等方面一一進行了講解。 參訓人員與特邀律師也現場對新《辦法》的相關條款理解與適用等方面存在的疑問進行了互動交流。 通過日常案件核審中發現的問題, 從違法主體的確認、違法事實的定性、證據收集、辦案程式、文書使用、自由裁量行使、文書製作、強制措施的行使等方面進行了要求。
培訓會後, 所有參加培訓的執法人員就培訓內容進行了測試。 通過學習和測試, 參訓人員對新《辦法》有了深層次的瞭解, 在明確職責範圍的同時, 進一步理清了執法思路、調整了執法方向、更新了執法人員法律知識, 為下一步全域依法行政工作及對新法規的貫徹實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