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芳在正月十六被丟棄在工地上, 工地上的一個包工頭看著這個和自己兒子一般大的棄嬰, 他動了惻隱之心, 收留了這個女嬰。
她上面還有2個大她一點點的哥哥, 因為她是爸爸撿來的, 所以媽媽一直不喜歡他, 但她有爸爸的庇護, 家裡哥哥不敢欺負他, 她感覺很開心。
5歲的時候, 工地上出了事故, 爸爸被吊車上的機械打倒了頭, 沒搶救過來死了。 爸爸的死亡, 小芳的幸福也就戛然而止。 兩個哥哥經常欺負她, 媽媽庇護著哥哥, 好吃的好玩的, 根本就輪不到她。 小小年紀的她, 學會了做家務, 洗衣服, 洗碗, 樣樣在行, 如果沒有洗, 常常會被養母打罵。 養母常說, 她是撿到的, 家裡養不起閒人。
她明白自己的身世, 從不辯解也不哭訴。 初中畢業, 她的成績在全校拔尖, 養母說家裡沒錢, 讓她不要讀書, 和她一起去做小百貨生意。 兩個哥哥卻在寄宿制的貴族學校讀書。
15歲的她就和養母做著小百貨生意, 供著兩個哥哥讀書。 女大十八變, 小芳越來越漂亮, 提親的人絡繹不絕, 可都被養母的50萬彩禮嚇得望而卻步。 小芳進貨時認識了一個小夥子, 他暗戀小芳許久, 東挪西借湊足了50萬彩禮提親, 可結婚時, 養母一分嫁妝也沒有陪。
兩個哥哥搬到縣城裡後, 很少回來, 照顧養母的擔子又落在小芳頭上, 可養母對小芳態度依然不冷不熱, 小芳暗地裡流過很多次眼淚, 熟悉她的人都勸小芳不要理她的養母。
過了二年,
她一把拉著小芳的手哭著說道:“女兒啊, 媽這輩子對不起你啊!”小芳擦去養母眼角的淚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