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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個“拉鍊式”通行亮相 多地已展開試點


新京報快訊近日, 北京市首個“拉鍊式” 交替通行入口正式落戶石景山, 試點區域為阜石路楊莊東橋以東300米西向東入口處, 排隊進入主路的車輛需按照左側先行的原則交替行駛。 市交管局表示, 今後, 這種交通組織形式還將逐步在全市範圍內進行推廣, 並利用科技手段對違規行駛的車輛進行處罰。
交替通行後車速提高7.6%
所謂“拉鍊式”就是對交替通行的一種形象性表述, 但不少駕駛員對其並不瞭解。 其實, 早在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條就對“交替通行”進行了明確規定——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 或者在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 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

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據統計, 試點路口採取“拉鍊式”交替放行後, 道路通行效率較交替通行前增加15.6%, 車速提高7.6%, 有效改善了交通秩序, 提高了入口通行能力。
北京市交管部門表示, 下一步將依託科技監控設備加強對違法機動車的處罰, 並在全市範圍內進行推廣。 如果違反路口、路段交替通行規定, 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三條第三款, 處100元罰款。
多地已進行“拉鍊式”交替通行試點
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 國內已有多個城市試點或全面推廣了拉鍊式通行這一交通組織模式。 2015年, 長沙市就已在橘子洲大橋和銀盆嶺大橋上進行了以信號燈控制的拉鍊式通行試點。
同樣在2015年, 深圳市通過市民票選, 對40條交通流量高擁堵道路實行拉鍊式通行, 違反將處罰300元。
從深圳交警現場取樣統計資料來看, 各路口交替通行率平均由發佈前的35%提高到目前的93%, 提高了58個百分點;相關路段的事故警情下降37%。 而通行效率方面, 高峰小時車流量較交替通行前增加1.3%, 車速提高0.6%;平峰小時車流量較交替通行前增加2.8%, 車速提高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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