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住房租賃”一詞
可是相當眼熟
就在前兩天
山東省發佈了一重要實施意見
絕對與你有關
(必看!)
日前,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
印發《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
出臺多項創新利好措施
加快培育和發展我省住房租賃市場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 開展住房租賃業務
鼓勵發展國有、民營的機構化、規模化、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物業服務企業設立子公司開展住房租賃業務。
1
支持相關國有企業轉型為住房租賃企業
住房租賃企業申請工商登記時, 經營範圍統一規範為住房租賃經營, 享受國家加快發展生活性服務業的相關支持政策。
公安部門比照酒店業管理方式,
各市都要培育一批住房租賃骨幹企業, 2017年12月底前每市公佈1-2家住房租賃國有重點企業名單。
2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住房租賃業務
各地可在房地產開發專案建設條件意見書中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新建商品住宅專案中自持一定面積住房用於租賃, 對自持部分不予發放商品房預售許可, 自持期限內不准轉讓。
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出租庫存商品住房, 支持開發企業與住房租賃企業合作發展租賃地產。
3
支援物業服務企業開展住房租賃經營
鼓勵物業服務企業協助配合業主出租空置房源。
租房可落戶
子女可就近接受中小學義務教育
對具有當地戶籍、在城區無住房、能提供經登記備案長期租賃證明的家庭, 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可在統籌考慮當地城鎮化進程、教育資源承載力、學校佈局等情況的基礎上,積極擴增教育資源供給,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探索實行義務教育適齡子女就近入學。
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學時段內,只允許同一租賃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學。
學校、教育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等相關機構不定期對學生居住情況進行抽查核實,違規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並納入省公共信用資訊平臺。
公租房重點保障
新就業大學生、外來務工者
各地要把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包括新就業大學生、青年醫務工作者和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作為當前保障重點,進一步提高公租房保障水準。
各地要統一公租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的保障標準,逐步實現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並舉,靈活滿足公租房保障物件需求。
多管道
租賃住房要增加!
盤活存量住房。鼓勵住房租賃企業收購、長期租用、受託經營閒置住房、庫存商品住房、公寓等,用作租賃房源。
允許改建房屋用於租賃。允許將已批地未開工、在建、建成的商業用房、寫字樓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適當新建租賃住房。各地應有序開展租賃住房建設,重點關注和滿足產業園區、中央商務區和醫院、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企事業單位聚集區的租賃住房需求,完善周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配套。新建租賃住房項目用地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出讓方案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持有出租的年限。
濟南、青島等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要積極爭取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公積金連續足額繳納3個月
可提取夫妻雙方公積金支付房租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的,按照租房提取額度提取公積金;同時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租房提取額度不與公積金月繳存額掛鉤。
真是一大波利好消息
方便於民,受益於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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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可在統籌考慮當地城鎮化進程、教育資源承載力、學校佈局等情況的基礎上,積極擴增教育資源供給,按照“積極穩妥、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探索實行義務教育適齡子女就近入學。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學時段內,只允許同一租賃家庭的子女就近入學。
學校、教育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等相關機構不定期對學生居住情況進行抽查核實,違規行為記入個人信用記錄並納入省公共信用資訊平臺。
公租房重點保障
新就業大學生、外來務工者
各地要把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包括新就業大學生、青年醫務工作者和青年教師等專業技術人員)和在城鎮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等作為當前保障重點,進一步提高公租房保障水準。
各地要統一公租房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的保障標準,逐步實現實物配租與租賃補貼並舉,靈活滿足公租房保障物件需求。
多管道
租賃住房要增加!
盤活存量住房。鼓勵住房租賃企業收購、長期租用、受託經營閒置住房、庫存商品住房、公寓等,用作租賃房源。
允許改建房屋用於租賃。允許將已批地未開工、在建、建成的商業用房、寫字樓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鼓勵住房租賃國有企業將閒置和低效利用的國有廠房、商業辦公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
適當新建租賃住房。各地應有序開展租賃住房建設,重點關注和滿足產業園區、中央商務區和醫院、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等企事業單位聚集區的租賃住房需求,完善周邊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的配套。新建租賃住房項目用地以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的,出讓方案和合同中應明確規定持有出租的年限。
濟南、青島等人口淨流入的大中城市要積極爭取開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工作。
公積金連續足額繳納3個月
可提取夫妻雙方公積金支付房租
加大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照實際支出全額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證明、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的,按照租房提取額度提取公積金;同時提供房地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及完稅發票的,可按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租房提取額度不與公積金月繳存額掛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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