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做生意, 家裡就我和弟弟。 因為重男輕女, 又要忙生意, 我從小就被扔給外婆, 而弟弟是在父母身邊長大。 在我的記憶裡沒有父母, 我對父母感情不深。 我都二十八歲了, 跟父母在一起的時間, 卻不會超過200天, 一起吃飯不會超過20次。 第一次跟父母一起過年, 過得特別拘束, 說話都小心翼翼。 看到弟弟跟他們又說有笑, 第一次覺得自己是多餘的。
別人都說女兒富養, 兒子窮養, 我家卻恰恰相反。 我讀完初中就堅持自己生活, 一直到現在。 高二後, 我就沒跟父母要過生活費, 自己打工養活自己。 大學就一邊勤工儉學,
弟弟今年年初訂婚, 弟媳家庭條件不錯, 獨生女, 在我們鄰省。 女方父母要求男方必須在女方城市全款買房, 生孩子, 也必須有一個跟女方姓, 彩禮30萬加三金, 房子要加女方名字,
然後我父母就催我先結婚, 說你弟弟都訂婚了, 你做姐姐的不結婚不好看, 鄰居會說閒話。 然後我跟男朋友商量結婚的事。 男朋友是外地的, 他父母做些小生意, 養得起自己, 家庭一般, 有一個姐姐已婚。 我男朋友在公司打工, 還投資其他一些小東西, 能吃苦, 很上進, 對我很好, 很會照顧心疼我。
但我父母要求, 必須要有房子、車子, 給我父母5萬彩禮。 男友家沒多少錢, 唯一一次向父母開口要錢, 是因為我們買房, 還差個10萬, 我打電話跟父母商量, 希望他們能借我10萬。 我父母卻直接說, 家裡生意不好, 虧錢了各種推辭。
我原以為父母跟男方要房要車要彩禮, 是在為我打算。 因為我這裡的風俗是, 男方買房, 嫁女兒貼裝修錢, 或房子一起首付, 彩禮女方父母再加點錢給女兒, 當女兒婚後的私房錢。 結果結婚時, 彩禮我爸媽收了, 卻一分錢都沒有給我陪嫁, 只給男朋友2000塊錢改口費。
我問父母, 你們要求的人家都做到了, 你們就打算讓我這樣一無所有嫁過去, 讓我在婆家什麼地位。 父母卻輕描淡寫地說, 錢都給你弟結婚買房子用了,
從弟弟訂婚開始, 我爸爸就經常在電話中有意無意提起, 弟弟要結婚了, 你要幫幫家裡, 別人做姐姐的都幫家裡分擔。爸爸每次打來電話都是要錢,經常喊窮,沒事不會給我打電話。現在我都懷孕了,也沒工作,沒收入,手裡僅存的幾萬塊錢積蓄也全都給了父母。而他們每個月差不多2-3萬的收入。可他們每次來電話,都是直奔主題錢,從來沒過問過我婚後過得怎樣,婆家對我好不好。
我生氣反駁,沒錢就找我弟要去,每次都找我,你們全款給他買房買車,他們也有工作,又不用還貸款。可我父母卻說我弟他們沒錢,賺錢辛苦,不容易,還說我就一個弟弟,不要太計較,子女在他們心裡都一樣。聽到他們的話,我眼淚都快笑出來了。有錢給兒子全款買房買車,女兒什麼都沒有,借錢買房還得收利息。從小把女兒扔給別人,一沒錢就找我。這就是他們心裡的子女都一樣嗎?他們從未替我打算過,什麼都留給我弟。我直接跟他們說,該我孝敬的,到時我會孝敬;不該我的,我也不做。最後他們罵我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喂不熟的白眼狼,指望不上了。他們說完的那刻,我徹底寒心了。
我生下孩子沒多久,我父親因為生意來回奔波,在高速上疲勞駕駛,出車禍當場去世。去世後弟弟才終於承認到錯誤,不該有錢不還,讓爸爸那麼累工作,最後讓爸爸在高速上車禍身亡,只是認識得太晚了。
而我母親,還是那麼疼愛兒子,處處為兒子藉口,為自己藉口。生怕我分爸爸留下的財產,把能轉的都出到弟弟名下,讓我放棄,公正到她和弟弟名下。可從知道爸爸去了後,我從未想過要爭什麼,要繼承什麼。我當著家族裡的長輩說過,我不要一分錢,家裡的財產留給她自己養老。可我母親還到處瞎說,我拿走了一百多萬。聽她說完的那刻,我轉身走了。走出了這個家門,我知道我再也不會回來。因為我終於沒家了。
也許有人會說我是白眼狼,自己的母親都能丟下不管。可傷透的心,還能一如既往嗎?
別人做姐姐的都幫家裡分擔。爸爸每次打來電話都是要錢,經常喊窮,沒事不會給我打電話。現在我都懷孕了,也沒工作,沒收入,手裡僅存的幾萬塊錢積蓄也全都給了父母。而他們每個月差不多2-3萬的收入。可他們每次來電話,都是直奔主題錢,從來沒過問過我婚後過得怎樣,婆家對我好不好。我生氣反駁,沒錢就找我弟要去,每次都找我,你們全款給他買房買車,他們也有工作,又不用還貸款。可我父母卻說我弟他們沒錢,賺錢辛苦,不容易,還說我就一個弟弟,不要太計較,子女在他們心裡都一樣。聽到他們的話,我眼淚都快笑出來了。有錢給兒子全款買房買車,女兒什麼都沒有,借錢買房還得收利息。從小把女兒扔給別人,一沒錢就找我。這就是他們心裡的子女都一樣嗎?他們從未替我打算過,什麼都留給我弟。我直接跟他們說,該我孝敬的,到時我會孝敬;不該我的,我也不做。最後他們罵我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喂不熟的白眼狼,指望不上了。他們說完的那刻,我徹底寒心了。
我生下孩子沒多久,我父親因為生意來回奔波,在高速上疲勞駕駛,出車禍當場去世。去世後弟弟才終於承認到錯誤,不該有錢不還,讓爸爸那麼累工作,最後讓爸爸在高速上車禍身亡,只是認識得太晚了。
而我母親,還是那麼疼愛兒子,處處為兒子藉口,為自己藉口。生怕我分爸爸留下的財產,把能轉的都出到弟弟名下,讓我放棄,公正到她和弟弟名下。可從知道爸爸去了後,我從未想過要爭什麼,要繼承什麼。我當著家族裡的長輩說過,我不要一分錢,家裡的財產留給她自己養老。可我母親還到處瞎說,我拿走了一百多萬。聽她說完的那刻,我轉身走了。走出了這個家門,我知道我再也不會回來。因為我終於沒家了。
也許有人會說我是白眼狼,自己的母親都能丟下不管。可傷透的心,還能一如既往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