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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出版《第二次握手》連環畫 出版社被判侵權

近日, 長篇小說《第二次握手》的作者張揚狀告出版社侵害著作權糾紛一案, 經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 判令黑龍江美術出版社停止出版、銷售包括涉案《第二次握手》連環畫在內的《陳軍連環畫作品輯》, 並賠償張揚3萬元。

張揚訴稱, 2012年3月, 其與黑龍江美術出版社簽訂圖書出版合同, 約定若美術出版社能與連環畫出版社達成共用協議, 則其同意授權美術出版社出版《第二次握手》連環畫。 2013年3月, 美術出版社在未與連環畫出版社達成協議的情況下, 擅自將《第二次握手》連環畫作為《陳軍連環畫作品輯》中的一冊出版發行,

並未向張揚支付報酬。

法院經審理認為, 雙方簽訂的圖書出版合同明確約定張揚授權美術出版社出版根據小說《第二次握手》改編的連環畫的前提是美術出版社能與連環畫出版社達成共用協議, 說明該合同是附生效條件合同。 但美術出版社未舉證所附條件成就, 故該合同未生效。 因此, 美術出版社出版該改編作品未取得原作品著作權人張揚的許可, 未支付報酬的行為, 侵害了張揚依法享有的改編權、獲得報酬權, 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via人民法院報 羅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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