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年輕人來說, 房子可能仍然是結婚的必要條件。 但現如今買房真的不容易, 之前有網友就在後臺向我們回饋:
去年930之後, 原本預計今年房子會比去年便宜, 哪知道今年上半年房子比去年硬是貴了不少, 原本準備的首付款根本不夠用。 如果在同地段買房, 去年能買個70平米, 現在買估計連50平米都不到, 我該怎麼辦?
今年上半年樓市走出如此行情的確讓很多人始料未及, 雖然現在祭出了“五限”, 但也只是把房價穩住了, 想要回到去年10月份的水準非常難。
這個時候買房, 首付款和月供都比去年高出很多。
這裡介紹一種網友實操手法, 相當高明, 也許能幫助到各位。
需要指出的事, 這個辦法僅限於即將結婚的情侶之間, 感情基礎不能有問題, 方案需要男方父母的配合。
第一步:男方父母將名下房子出售給准兒媳,
第三步:最終的情況是情侶結婚後住在男方獨自署名的房子裡, 而雙方共同扛兩套房貸。
這樣操作的好處在於:
1、男方父母將名下房子“賣”給准兒媳, 這個過程產生的稅費很低, 一般也就是房款的1%左右, 但卻換到了銀行7成的房貸。 而且這筆錢直接當首付後, 可選房源不小。
2、男女雙方名下都有一套房需要還貸, 共同貸款共同還貸, 談不上誰吃虧誰佔便宜。 避免了那些複雜的婚前買房、婚後買房, 計算出資人和署名等一些列問題。
3、這兩套房都是以首套房的名義完成交易的, 充分利用了首套房在房貸利率、額度和稅費方面的優勢。
4、女方沒花一分錢首付就獲得了一套老房子(暫由男方父母居住)。
5、這個方案的容錯率比較高。 即使最後男女雙方鬧掰了, 最終的結果也就是男方損失賣老房子的那3成首付, 卻換到了一套新房, 父母跟自己住;女方扛了7成房貸只獲得了一套老房子。
需要注意的是:
2、這個方案適合那些感情基礎較好, 月收入穩定增長的情侶。
3、父母願意配合, 且房屋市值要合適。
4、這兩套房都屬於婚前財產。
總結一下:整個操作過程有點像二手房交易中的連環單, 只不過出發點是為了將貸款變成首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