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有法律安排
依法治國, 首要條件是依法保護個人財產權和公有財產權享有同等權利, 有關個人財產權的方面很多,
其實, 對老百姓來說, 個人財產權最集中的實現形式就是房產。 因為, 我們的房屋是無限期私有產權, 但是, 土地是國家的, 而土地使用權又有一個期限問題, 比如70年產權, 和50年產權、40年產權等等。 土地使用權到期後, 房子還是你的嗎?隨著越來越多的百姓擁有屬於自己的房產, 這成為普遍關注的問題。
《物權法》對此有過明確意見, 就是自動續期, 現在, 有關部門已經開始研究住宅建設用地等土地使用權到期後續期的法律安排。 現在央明確了解決這一問題的導向,
現在正在完善土地、房屋等財產徵收徵用法律制度, 合理界定徵收徵用適用的公共利益範圍, 不將公共利益擴大化。 給予被徵收徵用者公平合理補償。 在法律上明確界定公共利益的範圍, 即使涉及公共利益, 也要目的正當、程式正當、足額補償。 要讓百姓有知情權, 以及一定的參與權和決定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