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政發〔2017〕81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門:
甘肅省人民政府批准甘肅省文化廳確定的第四批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名錄(共計140項), 現予公佈。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及《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條例》要求, 認真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 堅持科學保護理念, 及時制定規劃, 切實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專案的傳承、傳播工作, 努力推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邁上新臺階,
甘肅省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8日
(此件公開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