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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規劃出新規 底商、車位、外觀均有嚴要求

《成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7)》(簡稱新規)日前經成都市政府研究原則同意, 定於2017年10月11日起執行。

新規內容與民生息息相關,

新規內容中除了和今年9月剛剛公佈的《成都市“中優”規劃優化方案》一致的住宅核心區最高容積率2.5, 商業平均容積率4.0。

此外最受市民關注的自然是車位比, 新規要求二環內住宅車位配比不小於1.0, 二環外不得小於1.2。 並明確規定, 含有住宅建築的建設項目的室外地面機動車停車位不計入停車位指標。 也就是說從此後新建樓盤停車位絕大部分將是地下停車位。 新規還規定住宅項目每個車位建築面積不能小於30㎡, 也不能設置機械停車位。 對於這樣有資料有品質的要求, 市民拍手稱快。

《成都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2017)》還明確了新建住宅建築不得設置底商, 商業應獨立設置。 從新規實施開始, 住宅加底商的建築類型將不復存在, 相容的商業只能從住宅脫離出來, 單獨設置, 住宅將更加純粹。

而關於商業、辦公類建設專案宜採用公共走廊、公共衛生間式佈局, 不得設置出挑陽臺、花槽、飄窗, 不得採用住宅單元式佈局和住宅套型式功能設計。 此規定主要針對目前的公寓設計, 今後將不再有出挑陽臺和飄窗等設計, 一梯多戶的公寓設計將成主流。 而曾經流行的有挑高設計的可辦公可居住的LOFT商業樓宇也將銷聲匿跡。

據瞭解, 新規對建築用地的規劃和管理進行了詳細約定, 適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區城市建設用地內各類建設項。

而這一新規的出臺也是繼此前《成都市“中優”規劃優化方案》公佈後, 對城市和建築的規劃的進一步細化。

記者:衡星、趙芯

編輯:李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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