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名
據股轉公司官網公告顯示, 第一、二期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考試將於近期舉行, 掛牌公司以及申請掛牌公司均可推薦人員參加。
所有掛牌公司董秘均可參加
通知顯示, 兩期董秘資格考試接受掛牌公司和申請掛牌公司董事會推薦人員報名。 掛牌公司是指掛牌日早於報名起始日的掛牌公司, 申請掛牌公司是指距報名起始日的三個交易日前, 申請掛牌材料已經全國股轉公司受理並出具了《受理通知書》的公司。
每期考試每家公司限推薦一人報名, 兩期考試所推薦的人員允許重複, 但每家公司通過董秘資格考試的員工人數達到2名後, 全國股轉公司原則上不再接受該公司的推薦報名。
截至2017年3月9日, 新三板已經掛牌的公司共有10837家;截至2017年3月3日, 在審企業有777家。
考試報名時間在三月
通知指出, 公司推薦參加董秘資格考試的人員不能存在以下六種情形:
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如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因貪污、賄賂、侵佔財產、挪用財產或者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2、被中國證監會採取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屆滿的;
3、被全國股轉公司或證券交易所認定不適合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4、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書被吊銷且未滿一年的;
5、與掛牌公司無勞務關係的;
6、全國股轉公司認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 值得注意的是, 與掛牌公司無勞務關係的董秘不能參加考試, 意味著已經離職的董秘沒有考試資格。
實際上, 2016年9月8日, 全國股轉公司發佈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董事會秘書任職及資格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董秘管理辦法》), 對掛牌公司董秘任職條件、主要職責、任免要求、資格考試等做出了具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