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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職工醫保取消個人帳戶使用限額

福州新聞網10月26日訊繼10月1日福建省職工醫保取消支出限額後, 我市職工醫保支付政策也有了新變化。 記者從市醫保局獲悉, 《關於規範我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管理的通知》近日下發, 明確個人帳戶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並規範職工醫保個人帳戶的使用範圍。 《通知》從11月1日起執行。

目前, 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持卡在定點藥店購藥每15天只能使用200元。 《通知》調整了個人帳戶的使用額度:“個人帳戶在定點醫療機構、零售藥店、健康機構體檢、口腔門診部結算費用不設最高支付限額。 ”

《通知》明確, 個人帳戶可用於支付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預防性免疫費用,

包括所有的二類疫苗。 “省裡規定的是七種二類疫苗, 而我市在全省率先擴大到所有二類疫苗。 ”市醫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

《通知》要求, 各定點醫療機構要整合藥店資訊系統, 實現藥品銷售與醫保結算一體化, 不允許銷售與醫保結算分開操作。 《通知》指出, 將進一步加強對醫保個人帳戶使用的監督管理, 嚴厲查處個人帳戶套現等違規行為, 對協助個人帳戶套現的定點單位, 應嚴格按協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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