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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監會一日連發10張監管函 華匯人壽等險企上榜

每經記者 袁 園 每經編輯 畢陸名

保監會針對保險公司內部治理的監管風暴仍在持續進行中。

10月26日, 保監會連發10張監管函, 再次針對公司治理現場評估結果及保險公司在“三會一層”運作, 關聯交易、合規與內控管理、內部審計、考核激勵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給出整改意見, 收到監管函的包括安心財險、華匯人壽等9家保險公司以及華安資產。 加上上周單獨領到監管函的百年人壽, 此次共10家保險公司因內部治理等問題被要求整改。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 這不是保監會首次針對現場評估結果發函,

在10月11日, 保監會就曾連下五張監管函, 指出保險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當時, 有保險公司內部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透露, 監管整頓涉及到全行業, 監管函會陸續分批下發。 保監會的接連動作, 印證了上述言論。

值得注意的是, 保監會針對保險公司內部治理的整頓仍未結束, 第三批監管函還在路上。 保監會表示, 將下發第三批公司治理監管函, 對部分存在股權違規問題的公司, 將實施違規股權強制退出等行政監管措施, 並將相關仲介機構列入黑名單。

部分公司關聯交易不規範

根據保監會披露的監管函來看, 此次領到監管函的保險公司共有10家, 分別是:長安責任保險、安心財險、鼎和財險、長江財險、弘康人壽、信泰人壽、利安人壽、中華聯合保險集團、華匯人壽、百年人壽,

均與公司治理現場評估有關。

具體來看, 利安人壽、中華聯合保險集團、信泰人壽和百年人壽主要問題在於關聯交易, 主要集中在關聯方檔案不完整和管理不規範、重大關聯交易未識別未報告、關聯交易管理不規範、現有關聯交易存在損害保險公司利益的風險、關聯交易制度未報備等五個方面, 違反了《保險公司關聯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保監發〔2007〕24號)相關規定。

針對這些問題, 保監會要求這四家保險公司立即實施整改, 進一步加強關聯交易管理, 有效防範關聯交易風險。 並禁止與股東方及其相關聯公司提供借款或其他形式的財務資助和開展資金運用類關聯交易(包括現有金融產品的續期,

以及已經簽署協議但未實際支付的交易), 並要求六個月期滿之日起三個月為觀察期。 觀察期內, 保監會將對本監管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視情況採取後續監管措施。

其他收到監管函的保險公司的問題主要在公司治理方面, 主要集中在公司章程及“三會一層”運作、內控與合規管理、關聯交易管控、股東股權等四個方面。 以長江財險為例, 其董事會、監事會、合規和內控管理等方面存在管理不到位的現象, 關聯交易管理則存在書面報告缺少、未及時向保監會報送並公開披露重大關聯交易資訊等。

針對上述問題, 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在接到本監管函後立即實施整改工作,

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專項工作組, 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 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監管規定和公司內控制度的有關要求, 按照整改方案, 對評估發現的問題逐項整改, 形成整改報告, 並於2017年11月30日前書面報至保監會。

此外, 保監會還要求保險公司以此次檢查和整改為契機, 加強對公司治理相關監管規定的學習, 牢固樹立依法合規意識, 全面查找公司在股東股權、“三會一層”運作、內部控制、關聯交易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進一步完善制度, 規範運作, 加強問責, 有效防範風險。

“已經在認真進行整改並完善相關管理加強公司內部治理, 希望在整改期結束後, 能符合監管要求。 ”某接到監管函的保險公司相關人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

已經在按照監管要求積極整改。

將實施違規股權強制退出

值得注意的是, 此次密集下發監管函的行為並不是第一次, 在今年10月初的時候, 保監會也曾連續下發五張監管函, 指出保險公司內部存在公司治理、關聯交易等問題, 並要求保險公司進行整改。

此次的一系列監管函與上次的監管函一脈相承, 均與保監會今年上半年開展的覆蓋全行業的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現場評估有關。

今年上半年, 保監會開展了首次覆蓋全行業的保險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現場評估, 對保險公司治理評價主要分為“三會一層”運作、內部管控機制、股東股權及集團公司四大類別, 共計151項子指標。 其中, “三會一層”運作與內部管控機制兩大類指標主要為得分項, 共124個指標,滿分100分。在“三會一層”運作的相關指標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營管理層四個方面得分較高,公司章程環節較為薄弱的。在內部管控機制的相關指標中,主要失分項為關聯交易、內部審計以及考核激勵方面。

基於這個結果,保監會開始了系列通報。“被下發監管函的公司均為在評估中監管評分較低的公司,主要問題集中在公司章程與“三會一層”運作、內控與合規管理、關聯交易管理以及股東股權等方面。”保監會表示,尤其是針對關聯交易,明確禁止部分公司與其重點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六個月,目的是督促其進一步規範關聯交易管理,嚴防股東將保險公司當成“提款機”,這是保監會第一次對涉及關聯交易的市場行為直接採取監管措施,體現出關聯交易監管從以制度建設為主,轉變到制度建設與市場行為監管並重的階段。

據瞭解,保監會還將下發第三批公司治理監管函,對部分存在股權違規問題的公司,將實施違規股權強制退出等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仲介機構列入黑名單。此外,保監會將繼續強化各保險公司治理規則制度遵循合規性、有效性、嚴肅性的監管力度,加強對涉及關聯交易的各類市場行為的直接監管,強化監管措施和問責力度,將日常監測、違規記錄等與分類監管評價、公司治理評級相掛鉤,不斷提升公司治理監管剛性約束力。

共124個指標,滿分100分。在“三會一層”運作的相關指標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及經營管理層四個方面得分較高,公司章程環節較為薄弱的。在內部管控機制的相關指標中,主要失分項為關聯交易、內部審計以及考核激勵方面。

基於這個結果,保監會開始了系列通報。“被下發監管函的公司均為在評估中監管評分較低的公司,主要問題集中在公司章程與“三會一層”運作、內控與合規管理、關聯交易管理以及股東股權等方面。”保監會表示,尤其是針對關聯交易,明確禁止部分公司與其重點關聯方的關聯交易六個月,目的是督促其進一步規範關聯交易管理,嚴防股東將保險公司當成“提款機”,這是保監會第一次對涉及關聯交易的市場行為直接採取監管措施,體現出關聯交易監管從以制度建設為主,轉變到制度建設與市場行為監管並重的階段。

據瞭解,保監會還將下發第三批公司治理監管函,對部分存在股權違規問題的公司,將實施違規股權強制退出等行政監管措施,並將相關仲介機構列入黑名單。此外,保監會將繼續強化各保險公司治理規則制度遵循合規性、有效性、嚴肅性的監管力度,加強對涉及關聯交易的各類市場行為的直接監管,強化監管措施和問責力度,將日常監測、違規記錄等與分類監管評價、公司治理評級相掛鉤,不斷提升公司治理監管剛性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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