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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委將嚴查操縱房價等九項行為

從10月30日至11月30日, 國家發改委、住建部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聯合檢查。 10月25日, 國家發改委和住建部官網發佈相關通知, 明確此次檢查對象為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仲介機構, 對在售樓盤和仲介機構門店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進行檢查, 重點查處未按規定明碼標價、亂收費、虛假促銷、操縱市場價格等行為。

“嚴查捂盤惜售、炒賣房號”

在《通知》9類重點查處行為中, 前三條明確提出嚴查房源標價的問題, 其中包括:銷售商品房未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標示資訊不全, 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等行為。

對此,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分析認為, 房產專案如果不明碼標價, 很大程度上有回避檢查的成分, 而“一套一標”、“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標明房源銷售狀態”更是對定價的精確管理。

《通知》第四至八條則是重點對開發商及仲介機構變相收費、變相提高房價、違規交易行為進行查處, 其中包括: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 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以捆綁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 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捆綁收費;捂盤惜售, 炒賣房號, 操縱市場價格等行為。

嚴躍進表示, 以上檢查既制止了亂收費, 又制止了“捆綁銷售”的交易行為。 以前開發商曾通過捆綁“天價車位”變相提高房價。 而針對虛假承諾、操縱市場價格, 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行為的查處, 則是為了規範交易行為、淨化市場, 鞏固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的成果。

檢查方式包括抽查和暗訪

《通知》強調, 此次專項檢查時間緊、任務重, 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嚴厲查處違法行為, 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推進建立聯合懲戒機制, 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10月25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發佈的相關通知還發佈了檢查工作部署和檢查工作要求兩項內容。 通知稱, 要推進聯合懲戒,

健全事前事中事後信用監管體系。 加強與金融、稅務、國土、工商等部門協調配合, 推進建立聯合懲戒機制, 將違法行為納入誠信不良信用記錄, 設立嚴重失信者“黑名單”, 提高經營者違法成本, 增強企業守法意識, 維護良好市場秩序。

國家發改委上述通知還提出可採取抽查方式開展檢查, 也可以對部分區域在售樓盤、門店摸底、暗訪, 對發現違法線索的單位進行檢查。 同時要求各省級價格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制訂工作方案, 並將工作方案於11月10日前分別報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

“對於開發商和仲介機構來說, 近期要更嚴格規範市場交易行為, 否則將面臨被查處和曝光等風險。 ”嚴躍進分析認為, 此次檢查是在“房子是用來住的, 不是用來炒的”精神指導下進行的, 充分體現了各部委對於當前全國房地產市場管控的積極導向。 從此次價格聯合檢查的內容來看, 重點明確、層次清晰, 對於今年年底前樓市平穩發展有著積極作用。

國家發改委與住建部重點查處九大行為

●銷售商品房未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

●標示資訊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已售房源所標示價格不是實際成交價;

●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以捆綁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捆綁收費;

●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

●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其他違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行為。

●銷售商品房未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

●標示資訊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已售房源所標示價格不是實際成交價;

●商品房交易及產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以捆綁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捆綁收費;

●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

●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其他違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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