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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瓣日記: 【自翻】森英俊《世界推理作家事典 本格派篇》序言

本文作者“羽瀬宮亜”, 歡迎去豆瓣App關注Ta。

本文為森英俊《世界推理作家事典 本格派篇》序言。 森英俊在這篇文章中介紹了歐美本格推理小說的發展歷史, 並提出了本格推理小說的九種分類。 國內推理愛好者的推理小說觀, 受日本亂步一系影響極深, 閱讀此文, 或能對歐美主流觀念瞭解一二。

另, 由於人數繁多且多數在國內未得到譯介, 全文推理作家姓名均以英文拼寫表示。

僅供交流學習之用, 原則上不希望轉出豆瓣, 如需轉載, 敬請告知並注明出處。

題/《世界推理作家事典 本格派篇》序言

文/森英俊

譯/羽瀨禮戶(hazellight), P大推理協會會員

本格推理小說的歷史, 自1841年Edgar Allan Poe發表短篇小說《莫格街兇殺案》起, 于美國發源。 但是19世紀下半葉以來, 本格推理小說發展的主要舞臺則轉移到了英國, 此後再也沒有人能夠撼動英國在此流派中的主角地位。 Wilkie Collins、Charles Dickens等偉大的作家們推動偵探小說不斷發展, 終於隨著Conan Doyle的登場迎來了第一個全盛期。 通俗雜誌《海濱雜誌》(Strand)從1891年7月號開始連載Doyle的Sherlock Holmes短篇小說, 受到讀者狂熱的追捧, 其競爭對頭也一齊開始登載名偵探破案的系列短篇。 19世紀末至20世紀初的約20年間, 即“Sherlock Holmes和他的對手們”的時代, 可以說是短篇推理小說的全盛期。 這個時期的重要作家, 除了Conan Doyle之外, 還有英國的G. K. Chesterton、Austin Freeman、美國的Melville Davisson Post。

此後, 長篇推理小說的全盛期到來, 也就是常說的本格推理小說的“黃金時代”。

有論者將Edmund Bentley出版《特倫特的最後一案》的1913年看作黃金時代的開端, 但是Christie、Crofts出道的1920年更為權威。 黃金時代一直持續到20世紀40年代後半, 優秀的作家燦若繁星。 不過英國和美國之間存在著時間差, 美國進入黃金時代, 是Van Dine在英國風格的本格推理小說的基礎上, 根據美國讀者的喜好出版了《本森殺人事件》, 一時間引起轟動, 而這已經是1926年的事情了。 包括Van Dine在內, Ellery Queen、John Dickson Carr等給日本推理小說發展帶來巨大的影響, 這種強烈的印象非常容易使人產生美國才是戰前本格推理小說中心的誤解。 實際上, Dorothy Sayers、Agatha Christie、Margery Allingham、Ngaio Marsh、Anthony Berkeley、John Rhode、Michael Innes等等同時代的英國本格派作家, 無論質或量上都比美國作家更勝一籌。

與根植于文學傳統的英國本格相比, 兩次世界大戰之間風靡一時的美國本格作品則猶如只開花不結果的徒花一般,

絢爛一時, 便很快隨著美國的參戰銷聲匿跡。 美國本格推理小說的停滯期極長, 從戰後冷硬派抬頭和懸疑小說流行開始, 直至80年代, 才誕生了反抗充斥陰暗與暴力的推理小說的舒逸推理。 但是舒逸推理過於溫馨, 少了幾分解謎的醍醐味。

英國戰後本格推理的發展, 與美國呈現出迥然不同的傾向。 美國在戰爭的嚴肅現實面前, 以作者與讀者之間智慧較量為樂的一類推理小說成為眾矢之的, 與之相反, 英國民眾遭受空襲之時, 在防空壕中所希求的正是這樣的喘息之機。 為了滿足民眾旺盛的需求, 戰時乃至戰後本格推理小說源源不斷地被創作出來,

Christianna Brand、Edmund Crispin、Elizabeth Ferrars、Michael Gilbert等實力派新人層出不窮。 由於間諜小說和冒險小說的流行, 英國本格推理在60年代也的確經歷了一段時間的低迷, 進入70年代後, 情勢又發生了轉變。

業已出道的P. D. James、Ruth Rendell、Catherine Aird等人一躍成為一流作家, Peter Lovesey、Colin Dexter、Reginald Hill、Robert Barnard、Simon Brett、David Williams、June Tomson等戰後本格派的代表陸續登場。 值得一提的是, 1977年開始出版的Ellis Peters以中世紀為舞臺的修道士Cadfael系列, 在世界範圍內獲得了極高人氣, 直接導致80年代後半葉興起的歷史推理熱潮。 如今, 僅僅在英國, 結合歷史故事創作本格推理小說的作家就超過了80人, 其品質之高與黃金時代相比也毫不遜色。 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 毋庸置疑是戰後本格推理的全盛期, Sarah Caudwell、Jill McGown、Minette Walters、Gwendoline Butler等一批才華橫溢的女性作家, 以及在歷史推理領域具有Dickson Carr般淩駕感的P. C. Doherty, 新作令人望眼欲穿的作家不勝枚舉。

儘管本格推理在有史以來出版的推理小說中佔據最高的比例, 如今的推理類別出版物中仍然數量最多, 但唱衰之聲也一直不絕於耳。 早在黃金時代全盛期的上世紀30年代, 持類似觀點的作家和評論家已開始出現, 一面美國的本格派謳歌著本格推理的春天, 另一面英國的Sayers和Berkeley嚴肅地考慮起偵探小說的未來。 而在我國, 戰後初年大力推介海外推理小說的江戶川亂步, 於1947年發表的評論《英美偵探小說界展望》中, 早已指出本格派發展將面臨停滯。 衰退論者中最為激進的, 恐怕就屬以本格推理長篇《The Immaterial Murder Case》(1945)出道的Julian Symons了。 他在1972年出版的副標題為“從偵探小說到犯罪小說”的推理評論著作《Bloody Murder》中, 認為“偵探小說完成了向犯罪小說的轉變”, 斷言“本格推理正面臨毀滅的命運”。這位Symons先生的推理小說史觀贏得了國內外反本格派人士的歡迎,贊同者比比皆是,但以犯罪為主題的小說出現遠遠早於Poe,因此他的主張便顯得意義不大。而且Symons史觀的背後隱藏著犯罪小說高於偵探小說的價值判斷,實際上,這也未必是正確的觀點。不論如何,在1992年出版的《Bloody Murder》修訂第三版以“90年代的後記”為題的最後一章中,Symons本人在分析了英國本格推理發展現狀後寫道“本格推理小說仍然繁盛不減,這是在任何一個國家都能夠觀察到的現象”,承認了此一史觀存在的謬誤。

事實上,如果前去參加Bouchercon或者Shots on the Page這類世界規模的推理小說大會,聆聽英國作家、評論家、出版人的言談,便會發現歷史推理的熱潮使得本格推理非但沒有衰退,反而成為了英國最具活力的推理小說流派。我國讀者未能知曉歷史推理的隆盛,其重要原因是我國翻譯界偏重于美國推理,在不斷介紹名不見經傳的美國新人作家的同時,反倒使得許多英國一流作家遭到遺漏。

本書的意圖之一,便是以英國為中心敘寫本格推理綿綿不絕的發展軌跡,尤其是以具體實例對1970年代以來出道的實力作家進行介紹。還有一批20世紀初至黃金時代前後的本格推理作家,與Conan Doyle、Ellery Queen、John Dickson Carr、Agatha Christie等作家相比毫不遜色,在英美也得到了相應的評價,但在我國卻由於既存的錯誤觀念而未能充分瞭解。本書的另一個重要意圖就是對他們進行詳盡介紹。由此看來,Margery Allingham、Michael Innes、Ngaio Marsh、Gladys Mitchell、Austin Freeman等作家的作品數各不相同,得到翻譯的作品只有一小部分,其中連代表作都沒有的情況也有存在,此時就需要涉足這些未譯作品。但是推介本格推理小說時,存在著不能劇透犯人、詭計的底線原則,本書在介紹梗概時會時刻謹記這一原則。

而且,專門對包括國內未引進作品在內的本格推理進行全面介紹,同時寫作上又並非按照英美推理歷史發展線索的著作,在國內之前未曾見到。如果寫得不好的話,很容易出現與幾十年前的評論觀點雷同的情況,必須向讀者介紹當今視角下的評價,正是此類詞典的應有之意。本書中根據作家順序整理已譯短篇作品也是國內的初次嘗試。

若把Boileau-Narcejac這樣的兩人組只以一人計的話,那麼本書列舉的作家,從耳熟能詳的一流作家到小圈子內享有一定名氣的小作者,總共超過250人。當然,這並不能把本格作家一網打盡,在風格多樣化的本格推理小說中,本書無法照顧到所有類別的代表性作家。

關於何為本格推理的問題,有人狹義地把Queen、Christie、Carr那樣精心設計plot和trick、專注于解謎的作品看作本格推理,有人則更為寬容地採取一種廣義的本格推理觀。美國黃金時代的本格推理作品一邊倒的都是解謎遊戲,與此不同,同一時代的英國本格推理作品則呈現出充分的多樣性。1930年代中葉,解謎派和Sayers、Allingham、H. C. Bailey等更注重故事性的作家們,兩股勢力勢均力敵、相互抗衡。於是,毋庸置疑的事實是,二者合流才形成了今天本格推理的浩蕩江河。

江戶川亂步在名著《幻影城》(1951)中,認為偵探小說的趣味性取決於三個條件:出發點的不可思議性、情節發展的懸疑性、結局的意外性。這也同時是狹義本格推理觀的立足點,由於亂步的影響過於巨大,“本格推理理應如此”的印象根植於我們腦中。不僅如此,亂步還把trick的創新性放置在了過於重要的地位上。

編者的看法則與現代英美的大多數推理小說評論家相同,願意廣義地看待本格推理小說。為了使得閱讀本格推理小說不再令人感到枯燥,本格推理與其他的所有類別一樣風格變得越來越多樣化,英國自1980年代末以來的戰後本格推理全盛期,正是得益於此種多樣化。

作為廣義本格推理觀的立足點,本書將本格推理小說作如下分類:

(1)plot與trick重視型:也就是嚴格的解謎小說。作品綴以各種伏線與線索,欺瞞讀者的假線索(紅鯡魚)也常常出現。大量運用偽解答和逆轉,在情節設計上下足功夫。代表作家有“國名系列”時期的Ellery Queen、Carr、Christie、Lorac、John Rhode。現代則有Dexter、Lovesey、McGown、Hoch等。美國黃金時代的本格推理小說大多數屬於這一類別。由於重視公平競賽(fair play),把推理小說看作讀者與作者之間的智慧較量,所以也被成為“遊戲派”。

(2)故事性、人物描寫、作品世界重視型:比起錯綜複雜的plot和巧妙的trick,更願意著力于豐富的故事性與起伏多變的情節發展、創作充滿個性的登場人物。戰前包括Sayers的後期作品、Allingham《Death of a Ghost》之後的作品、H. C. Bailey的Fortune先生系列,現代作家中則P. D. James和Reginald Hill最為符合。此類作品最大的特徵是以特定的行業或社區為舞臺,描寫犯罪事件給人們帶來的一連串影響,這也可以稱之為英國推理的傳統。常見的批評本格推理小說現實性不足、缺乏人物描寫的陳詞濫調,對於這些作家不起作用。

(3)現實派•搜查型偵探小說:即所謂的“家訪偵探”(「足の探偵」),主要描寫員警和私立偵探充滿現實意味的搜查過程。喜好久攻不破的不在場證明的作家,除了Crofts和Christopher Bush之外,其餘還有J. J. Connington、Henry Wade、Clifford Witting等。科學搜查方面的代表是Freeman。現代此類故事比起本格推理小說更經常在員警小說中見到。這類作品由於過度重視現實性,反而容易讓讀者覺得缺乏新鮮感。

(4)笑劇派。此類作品意外地沒有在我國得到介紹和出版,通常並非直接正面敘述事件,而是混雜著幽默、諷刺、騷鬧,有時甚至拿偵探小說自身取笑,帶著批判進行描寫。這類作品充滿了奇想天開的創意,如Michael Innes《Appleby on Ararat》中偵探漂流到無人荒島上捲入了事件,還有像Gladys Mitchell《Winking at the Brim》中恐龍在恐龍探險隊的眼皮子底下從湖中現身,這樣情節出人意表的作品。除了這兩位大家,Dickson Carr也擅長寫作此類作品,例如《The Arabian Nights Murder》。笑劇(farce)裡如果滑稽模仿的成分較強,那麼便可以稱之為“惡搞”(spoof)。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被稱讚為“埋葬一切偵探小說的偵探小說”的Cameron McCabe的《The Face on the Cutting Room Floor》。

(5)幽默本格推理小說:並不是所有的幽默推理都屬於此類,而只針對那些將幽默與解密結合得渾然一體的作品。此類作品多見於美國,以Craig Rice和Stuart Palmer為首,包括Margaret Scherf、Richard Shattuck、D. B. Olsen等人。

(6)歷史本格推理小說:1980年代末形成,進入1990年代後不斷加速的歷史推理熱潮,並非所有作品都使用本格手法,但仍佔據了相當大的比例。此類作品的長處是善於創造富有個性的偵探角色,隨著作為舞臺的時代與國家不同,作品也呈現出豐富的多樣性。由於基本無法採取科學方法搜查,推理便大有用武之地,從而誕生出大量的正統解謎故事。此類作品的先驅是Dickson Carr。1970年代Peter Lovesey和Ellis Peters的優秀系列作出版,進入1980年代後,P. C. Doherty將歷史推理與不可能犯罪融合在一起,博得了極高的人氣。

(7)舒逸派:現代美國女性本格推理小說基本屬於此類。其特徵是與自己相似的主人公,充斥日常性描寫,解謎色彩常常較淡。現在,舒逸推理已經成為美國推理界最大的一股勢力,作家數量超過了100人。他們結成了名為Malice Domestic的小團體,每年評選出最優秀的舒逸推理作品並授予愛葛莎獎。

(8)風格混合型:基於本格推理,同時汲取其他類型推理小說的風格進行創作。“推理小說新任女王”Minette Walters的《The Ice House》與《The Sculptress》、1995年成為英國推理話題作的Jane Adams的《The Greenway》、Ruth Rendell吸收員警小說和犯罪小說的要素後完成的作品等等,都屬於此類。今後,此類作品將越來越多。

(9)倒敘偵探小說:小說前半段從罪犯的視角敘述犯罪過程,偵探登場後根據罪犯細微的失誤解決整個事件。Austin Freeman是此類偵探小說的創始人,Crofts、Roy Vickers為其代表。不給偵探留下推理的餘地,始終從罪犯視角展開故事的Francis Iles的《Malice Aforethought : A Story of a Commonplace Crime》和《Before the Fact : A Murder Story for Ladies》,以及Richard Hull的《The Murder of My aunt》等等作品,作為犯罪小說,與Freeman等人的倒敘偵探小說有著一定的差別。

由此觀之,本格推理小說實質上是現代且多樣的一種派別。但是,以美國的Mary Roberts Rinehart、Mignon G. Eberhart為代表的被稱為“早知如此”(Had-I-But-Know)的一派通俗懸疑小說,本書不將其歸入本格推理小說之列。

書籍文獻部分,本來在國內外收藏家的幫助下以期萬全,遺憾的是,仍然存在一些無法弄清原標題、收錄作品不明確的法國作家短篇集。儘管如此,本書所網羅的短篇集內容足夠詳盡,包括短篇和隨筆的翻譯在內的資料前所未見,這是令編者驕傲的地方。

記述作家部分,本書並非盲目抄襲已有文章,而是以合理描述實際作品為宗旨,對代表作的內容進行詳述。如果是現役作家,更有在大會上當面討教的機會。本書的原型,是1993年限量200部出版的私印本《推理作家名鑒(本格派篇:1920-70)》,以及其後在《Mystery Magazine》、《EQ》上發表的隨筆和評論、《創元推理》上連載的《解謎王國》(以久阪恭的名義)。不過,《推理作家名鑒(本格派篇:1920-70)》與本書收錄的作家存在著一定的異同。

篇幅所限,不少作家只能忍痛割愛。總而言之,無論是作為資料還是讀書嚮導,如若本書能夠或多或少起到一些作用,作為編者將無比欣慰。

1997年12月 森英俊

(全文完)

本文作者“羽瀬宮亜”,現居北京,目前已發表了2篇原創文字,至今活躍在豆瓣社區。下載豆瓣App搜索用戶“羽瀬宮亜”關注Ta。

斷言“本格推理正面臨毀滅的命運”。這位Symons先生的推理小說史觀贏得了國內外反本格派人士的歡迎,贊同者比比皆是,但以犯罪為主題的小說出現遠遠早於Poe,因此他的主張便顯得意義不大。而且Symons史觀的背後隱藏著犯罪小說高於偵探小說的價值判斷,實際上,這也未必是正確的觀點。不論如何,在1992年出版的《Bloody Murder》修訂第三版以“90年代的後記”為題的最後一章中,Symons本人在分析了英國本格推理發展現狀後寫道“本格推理小說仍然繁盛不減,這是在任何一個國家都能夠觀察到的現象”,承認了此一史觀存在的謬誤。

事實上,如果前去參加Bouchercon或者Shots on the Page這類世界規模的推理小說大會,聆聽英國作家、評論家、出版人的言談,便會發現歷史推理的熱潮使得本格推理非但沒有衰退,反而成為了英國最具活力的推理小說流派。我國讀者未能知曉歷史推理的隆盛,其重要原因是我國翻譯界偏重于美國推理,在不斷介紹名不見經傳的美國新人作家的同時,反倒使得許多英國一流作家遭到遺漏。

本書的意圖之一,便是以英國為中心敘寫本格推理綿綿不絕的發展軌跡,尤其是以具體實例對1970年代以來出道的實力作家進行介紹。還有一批20世紀初至黃金時代前後的本格推理作家,與Conan Doyle、Ellery Queen、John Dickson Carr、Agatha Christie等作家相比毫不遜色,在英美也得到了相應的評價,但在我國卻由於既存的錯誤觀念而未能充分瞭解。本書的另一個重要意圖就是對他們進行詳盡介紹。由此看來,Margery Allingham、Michael Innes、Ngaio Marsh、Gladys Mitchell、Austin Freeman等作家的作品數各不相同,得到翻譯的作品只有一小部分,其中連代表作都沒有的情況也有存在,此時就需要涉足這些未譯作品。但是推介本格推理小說時,存在著不能劇透犯人、詭計的底線原則,本書在介紹梗概時會時刻謹記這一原則。

而且,專門對包括國內未引進作品在內的本格推理進行全面介紹,同時寫作上又並非按照英美推理歷史發展線索的著作,在國內之前未曾見到。如果寫得不好的話,很容易出現與幾十年前的評論觀點雷同的情況,必須向讀者介紹當今視角下的評價,正是此類詞典的應有之意。本書中根據作家順序整理已譯短篇作品也是國內的初次嘗試。

若把Boileau-Narcejac這樣的兩人組只以一人計的話,那麼本書列舉的作家,從耳熟能詳的一流作家到小圈子內享有一定名氣的小作者,總共超過250人。當然,這並不能把本格作家一網打盡,在風格多樣化的本格推理小說中,本書無法照顧到所有類別的代表性作家。

關於何為本格推理的問題,有人狹義地把Queen、Christie、Carr那樣精心設計plot和trick、專注于解謎的作品看作本格推理,有人則更為寬容地採取一種廣義的本格推理觀。美國黃金時代的本格推理作品一邊倒的都是解謎遊戲,與此不同,同一時代的英國本格推理作品則呈現出充分的多樣性。1930年代中葉,解謎派和Sayers、Allingham、H. C. Bailey等更注重故事性的作家們,兩股勢力勢均力敵、相互抗衡。於是,毋庸置疑的事實是,二者合流才形成了今天本格推理的浩蕩江河。

江戶川亂步在名著《幻影城》(1951)中,認為偵探小說的趣味性取決於三個條件:出發點的不可思議性、情節發展的懸疑性、結局的意外性。這也同時是狹義本格推理觀的立足點,由於亂步的影響過於巨大,“本格推理理應如此”的印象根植於我們腦中。不僅如此,亂步還把trick的創新性放置在了過於重要的地位上。

編者的看法則與現代英美的大多數推理小說評論家相同,願意廣義地看待本格推理小說。為了使得閱讀本格推理小說不再令人感到枯燥,本格推理與其他的所有類別一樣風格變得越來越多樣化,英國自1980年代末以來的戰後本格推理全盛期,正是得益於此種多樣化。

作為廣義本格推理觀的立足點,本書將本格推理小說作如下分類:

(1)plot與trick重視型:也就是嚴格的解謎小說。作品綴以各種伏線與線索,欺瞞讀者的假線索(紅鯡魚)也常常出現。大量運用偽解答和逆轉,在情節設計上下足功夫。代表作家有“國名系列”時期的Ellery Queen、Carr、Christie、Lorac、John Rhode。現代則有Dexter、Lovesey、McGown、Hoch等。美國黃金時代的本格推理小說大多數屬於這一類別。由於重視公平競賽(fair play),把推理小說看作讀者與作者之間的智慧較量,所以也被成為“遊戲派”。

(2)故事性、人物描寫、作品世界重視型:比起錯綜複雜的plot和巧妙的trick,更願意著力于豐富的故事性與起伏多變的情節發展、創作充滿個性的登場人物。戰前包括Sayers的後期作品、Allingham《Death of a Ghost》之後的作品、H. C. Bailey的Fortune先生系列,現代作家中則P. D. James和Reginald Hill最為符合。此類作品最大的特徵是以特定的行業或社區為舞臺,描寫犯罪事件給人們帶來的一連串影響,這也可以稱之為英國推理的傳統。常見的批評本格推理小說現實性不足、缺乏人物描寫的陳詞濫調,對於這些作家不起作用。

(3)現實派•搜查型偵探小說:即所謂的“家訪偵探”(「足の探偵」),主要描寫員警和私立偵探充滿現實意味的搜查過程。喜好久攻不破的不在場證明的作家,除了Crofts和Christopher Bush之外,其餘還有J. J. Connington、Henry Wade、Clifford Witting等。科學搜查方面的代表是Freeman。現代此類故事比起本格推理小說更經常在員警小說中見到。這類作品由於過度重視現實性,反而容易讓讀者覺得缺乏新鮮感。

(4)笑劇派。此類作品意外地沒有在我國得到介紹和出版,通常並非直接正面敘述事件,而是混雜著幽默、諷刺、騷鬧,有時甚至拿偵探小說自身取笑,帶著批判進行描寫。這類作品充滿了奇想天開的創意,如Michael Innes《Appleby on Ararat》中偵探漂流到無人荒島上捲入了事件,還有像Gladys Mitchell《Winking at the Brim》中恐龍在恐龍探險隊的眼皮子底下從湖中現身,這樣情節出人意表的作品。除了這兩位大家,Dickson Carr也擅長寫作此類作品,例如《The Arabian Nights Murder》。笑劇(farce)裡如果滑稽模仿的成分較強,那麼便可以稱之為“惡搞”(spoof)。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被稱讚為“埋葬一切偵探小說的偵探小說”的Cameron McCabe的《The Face on the Cutting Room Floor》。

(5)幽默本格推理小說:並不是所有的幽默推理都屬於此類,而只針對那些將幽默與解密結合得渾然一體的作品。此類作品多見於美國,以Craig Rice和Stuart Palmer為首,包括Margaret Scherf、Richard Shattuck、D. B. Olsen等人。

(6)歷史本格推理小說:1980年代末形成,進入1990年代後不斷加速的歷史推理熱潮,並非所有作品都使用本格手法,但仍佔據了相當大的比例。此類作品的長處是善於創造富有個性的偵探角色,隨著作為舞臺的時代與國家不同,作品也呈現出豐富的多樣性。由於基本無法採取科學方法搜查,推理便大有用武之地,從而誕生出大量的正統解謎故事。此類作品的先驅是Dickson Carr。1970年代Peter Lovesey和Ellis Peters的優秀系列作出版,進入1980年代後,P. C. Doherty將歷史推理與不可能犯罪融合在一起,博得了極高的人氣。

(7)舒逸派:現代美國女性本格推理小說基本屬於此類。其特徵是與自己相似的主人公,充斥日常性描寫,解謎色彩常常較淡。現在,舒逸推理已經成為美國推理界最大的一股勢力,作家數量超過了100人。他們結成了名為Malice Domestic的小團體,每年評選出最優秀的舒逸推理作品並授予愛葛莎獎。

(8)風格混合型:基於本格推理,同時汲取其他類型推理小說的風格進行創作。“推理小說新任女王”Minette Walters的《The Ice House》與《The Sculptress》、1995年成為英國推理話題作的Jane Adams的《The Greenway》、Ruth Rendell吸收員警小說和犯罪小說的要素後完成的作品等等,都屬於此類。今後,此類作品將越來越多。

(9)倒敘偵探小說:小說前半段從罪犯的視角敘述犯罪過程,偵探登場後根據罪犯細微的失誤解決整個事件。Austin Freeman是此類偵探小說的創始人,Crofts、Roy Vickers為其代表。不給偵探留下推理的餘地,始終從罪犯視角展開故事的Francis Iles的《Malice Aforethought : A Story of a Commonplace Crime》和《Before the Fact : A Murder Story for Ladies》,以及Richard Hull的《The Murder of My aunt》等等作品,作為犯罪小說,與Freeman等人的倒敘偵探小說有著一定的差別。

由此觀之,本格推理小說實質上是現代且多樣的一種派別。但是,以美國的Mary Roberts Rinehart、Mignon G. Eberhart為代表的被稱為“早知如此”(Had-I-But-Know)的一派通俗懸疑小說,本書不將其歸入本格推理小說之列。

書籍文獻部分,本來在國內外收藏家的幫助下以期萬全,遺憾的是,仍然存在一些無法弄清原標題、收錄作品不明確的法國作家短篇集。儘管如此,本書所網羅的短篇集內容足夠詳盡,包括短篇和隨筆的翻譯在內的資料前所未見,這是令編者驕傲的地方。

記述作家部分,本書並非盲目抄襲已有文章,而是以合理描述實際作品為宗旨,對代表作的內容進行詳述。如果是現役作家,更有在大會上當面討教的機會。本書的原型,是1993年限量200部出版的私印本《推理作家名鑒(本格派篇:1920-70)》,以及其後在《Mystery Magazine》、《EQ》上發表的隨筆和評論、《創元推理》上連載的《解謎王國》(以久阪恭的名義)。不過,《推理作家名鑒(本格派篇:1920-70)》與本書收錄的作家存在著一定的異同。

篇幅所限,不少作家只能忍痛割愛。總而言之,無論是作為資料還是讀書嚮導,如若本書能夠或多或少起到一些作用,作為編者將無比欣慰。

1997年12月 森英俊

(全文完)

本文作者“羽瀬宮亜”,現居北京,目前已發表了2篇原創文字,至今活躍在豆瓣社區。下載豆瓣App搜索用戶“羽瀬宮亜”關注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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