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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領證再買房,還是先買房再領證?

先領證還是先買房, 其實這個問題由兩個因素決定:(請看完再噴)

(1)誰出錢, 或者誰出的錢多

如果錢由一人出, 那麼可以先買房,

把房子落在出錢人的名下;

如果錢由兩個人出, 則可以先領證, 房子同時落在兩個人名下;

如果房款的大部分由一個人出, 也可以把房子落在出錢多的那個人名下。

(2)兩人的感情狀態和兩家父母是否通情達理

如果兩人感情較好, 相互信任, 雙方父母通情達理,

那麼最好先領證再買房;

如果兩人感情一般, 不是特別信得過地方, 而且雙方父母有一邊強勢一邊弱勢的話, 可以選擇先買房再領證。

值得注意的是:

(1)房子不是落在誰名下就一定是誰的, 如果對方可以證明買房的錢全部是他出的, 那麼這房子也不是你的;

(2)只要你出錢了, 或者參與了還款, 那麼房子就有你的一部分;

(3)即使是婚後財產, 也不一定有你的份, 房產證上有兩個人的名字, 但是房子不一定有你的份。

所以, 結論是:雖然產權證上有沒有你的名字、房子是否是婚後財產對於房子有沒有你的份沒有影響,

但是無論買房子的錢你占了多少, 在產權證上寫上你的名字還是最保險的方式, 因為沒有你的名字, 你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你出了錢, 而大部分人都沒有留證據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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