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公租房新政施行
在長務工人員繳納社保1年可申請公租房
今後, 在長沙務工的外地人連續繳納社保1年, 就可申請公租房。 今天, 長沙市住房保障服務局發佈消息, 《長沙市公租房保障資格審核實施細則》從今天起正式實施。 長沙市常住人口和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租房條件放寬, 申請審核流程也簡化了。
與原有政策相比, 長沙這次施行的公租房新政主要有兩個方面變化。 首先, 審批條件得以放寬, 本市常住人口取得長沙戶口的年限由5年減少為3年, 外來務工人員繳納長沙社保的年限由3年減少為1年。
對於符合公租房條件的家庭和個人, 除實物配租外, 也可自己租房領取租賃補貼。 實物配租的公租房, 其租賃房價將不高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市場平均租金的70%。 而領取租賃補貼, 無房戶為每人每月160元, 住房困難戶為每人每月80元。